“大哥比你想象的更厉害,如果你非要帮着二哥,到时候,可能连宋家都会被你拖下水!”

孟朝歌脚步一顿,扭头,静静地看着身后的女人,漂亮的眸子里闪过一道意外,若有所思,唇角忽而扬起一抹戏谑的弧度——

“谢谢。”

孟秋兰一愣,一直到孟朝歌再一次转身离开,才意识到自己刚刚说了什么……

瞳色一缩,她心慌意乱起来。

……

“她的话,不重要。”

回去后,孟朝歌说了今天孟秋兰的话,可是眼前的男人,一点也不在意,仍然好整以暇的坐在书桌前,聚精会神的浏览文件。

都说工作时候的男人最帅了。

昏黄的灯光投映在男人的俊颜上,散发着橘黄色的暖光,体态端正,五官俊美,这么看着,就跟一幅油画一样。

孟朝歌细细打量,品味了一番,忍不住感叹,“怪不得这么招人,我看,不是我励志当金丝雀,而是宋先生你,更合适当金丝雀,洪家想要让你当上门女婿,我那位往日里喜怒不容于色的姐,也对你情有独钟。”

孟秋兰喜欢宋霁,她是是真的没想到。

毕竟一开始,孟琳琅追求猛烈,甚至为了嫁进宋家,和宋老太太好的跟一个人一样,目的太明显。

而孟秋兰。

她真的不知道应该说这个女人沉得住气还是太会隐藏,竟然一直到今天,才显露自己的心意。

细细想来,以前也有端倪,只是太浅,被他们下意识忽略了。

而宋霁,头也不抬,语气沉冷,“不在意。”

薄冷的声线,包裹着寒霜。

孟朝歌摸着下巴,无声“啧啧”了两声,看着聚精会神的男人,眸间一闪,忽而弯下上半身,靠近眼前的男人,一本正经道:“我当然知道,我家亲爱的,最在意的就是我。”

孟朝歌从来不知道皮厚怎么写。

倒是宋霁,闻言挑眉,看过来,眸色稍霁,“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