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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发笑是什么时候,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笑的感觉实在太陌生,我咳到产生呕吐感,跌跌撞撞地跑进洗手间,干呕了半天,什么也没吐出来。

顺势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我想起人偶告诉我,身为目击者的我已经与死人无异,不再有未来。

未来么?

这种东西对于我来说,原先就是渺茫的存在。

我说了谎,其实我对生活不抱希望,我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罢了。

“大小姐”与我的合谋似乎成功了,她开始隔三差五地在我这里过夜,当然,是把我赶进浴室,反锁门,然后她单独睡床的那种过夜。

这待遇我十分能理解,总不能让“大小姐”睡浴室地板吧?

除了浴室地板,我觉得我可以睡客厅沙发,但我知道“大小姐”对我不存在特别的好感,我没有资格提出要求或者建议。改睡沙发的事情,心里想想就够了。

捏造故事现场,换掉床单,我被锁进浴室,是“大小姐”每次来此过夜的标准流程。

拥有能够随时杀死我的能力的“大小姐”,竟然把我当作危险异性来防范这件事,挺适合作为我捏造故事现场时的灵感。幸好“大小姐”没有类似读心的能力,否则当她知道我的灵感内容,知道我在脑内如何对她不敬,她多半会杀了我吧?

不过那或许会很有意思,说不定“大小姐”会维持不住她的扑克脸,羞愤得满脸通红?

啊,想象一下,好像……有点可爱。毕竟“大小姐”漂亮得像个人偶,正常情况下,应该能成为很多男人幻想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