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睁大了眼睛,仔细观察那位白衣女郎的剑招,终于在流动的月光中捕捉到了一记平平无奇的武当派入门剑法。与此同时,那位太白元君还高声提醒道:“大娘小心了,接下来的这一招,叫燃花。”
此言一出,白衣女郎的无形之剑瞬间大变,陆小凤突见万花齐开,如钱唐潮夜澎湃,如昆阳战晨披靡,如八万四千天女洗脸罢,齐向此地倾胭脂。(注2)
公孙兰被这一剑震得连退数十步,好不容易止住身形,脸上早已一片惨白,脚下似有落花四寸,遍布杀机。
陆小凤被这一剑惊得心神俱动,久久地说不出话。公孙兰挽着自己的红绸站在原地,半天没有动。月光下,两人静静地看着那位白衣女郎悠悠地收回右手,在乍起的秋风中吟道:“安得树有不尽之花更雨新好者,三百六十日长是落花时。”(注3)
半晌后,公孙兰一尺一尺地收起了自己的红绸,走到白衣女郎面前郑重道:“是我输了。”
她既然输了,这义结金兰之事,就只能作罢。
盛无崖向烂若朝霞的公孙氏后人行了个礼,诚恳道:“多谢大娘不吝赐教,让我得观‘剑器’真容。”
“姑娘言重了。”公孙兰摇了摇头:“我今夜才是受益匪浅,请您受我一拜。”公孙兰说着,拎起裙摆盈盈下拜。
女郎赶紧把对方扶起来,和那人聊了一会儿各自剑法上的优劣,互补不足。陆小凤虽然不使剑,但也听得出这两位用剑高手说的都是真知灼见,属于错过这个村儿就没这个店儿的那种。
两人聊了一盏茶后,公孙兰挥别欲去。临走前,这位身着七彩霓裳的“红鞋子”魁首最后看了陆小凤一眼,朗声道:“你真的不愿与我做姐妹么?”
这已经不是公孙兰第一次邀请陆小凤加入红鞋子了。
红衣女子在月光下俯身一拜,仍像上次那样拒绝道:“我一个人自由自在惯了。”
“陆小凤,你若是个男子,必定交友遍天下。”公孙兰叹了口气:“可你偏偏是个女子,你既是女子,就该和我们在一起。”
公孙兰的意思,陆小凤很明白。
她的确身手不错,又有急智,手上的灵犀一指连“天外飞仙”都接得住。又生性豁达,自在洒脱,若是个男子,必然人人都爱和她结交。
可她偏偏是个女子,还是一个喜欢少年郎的女子。她这毛病,若是放在男子身上,自然无伤大雅,旁人还会觉得她平易近人。可放在女子身上……唔,江湖上不是没有人说过她人尽可夫这样的混账话。
陆小凤喜欢凑热闹,又好给人解决麻烦。时至今日,她已经替人解决了很多麻烦,按理说,她的朋友应该不少。可惜的是,那些人从未真正看得上她。
她真正的朋友,自始至终只有花满楼一个。想到此处,红衣女子偷偷地瞧了瞧月下的太白元君,想着对方愿意辞掉工作陪她去找薛冰,那么她陆小凤的朋友自然又多了一个。
公孙兰说起来也是一份好心,想让她加入红鞋子与众姐妹守望相助。只可惜这位名门之后的行事风格和陆小凤不是一路的,这才反复邀约失败。
“大娘,多谢你的错爱。”陆小凤高声道:“只是义结金兰之事,我还是那句话,陆小凤一个人自由自在惯了,恕难从命。”
再次被拒,公孙兰的脸上也没生出什么怒意。她最后看了陆小凤与盛无崖一眼,在月光下足尖一点,乘风而去,扬声道:“结交在相知,骨肉何必亲。不论怎样,两位永远是我公孙兰的朋友,红鞋子也永远欢迎你们!”(注4)
与公孙大娘分别后,盛无崖和陆小凤以五羊城为中心,足迹遍及整个南海,到处打探薛冰的下落。两人交情变深后,红衣女子曾提起自己和薛冰相识的过往,怀念道:“小薛出自神针山庄,我初见他时,他还未及冠,穿着一身雪白的衣服站在山坡上,又轻又软。”
“小薛手上的功夫特别好,绣的牡丹格外漂亮,是神针山庄最出色的弟子。”
神针山庄的功夫传女不传男,或者说,薛家的男性弟子,根本不屑于学这绣花针上的功夫。薛冰是其中唯一的意外,他不仅喜欢绣花,还喜洁爱净,从小到大都是香香软软的,和寻常男子截然不同。
这样一个特别的存在,行走江湖时自然少不了白眼嘲笑,和陆小凤的经历大同小异。
这或许正是他们会在一起的原因。
两人寻遍了整个南海,一直寻不到薛冰的线索,只好一步步向北找去。这年冬天,二人不知不觉地走到了江南,陆小凤愣了愣,对好友突然说道:“玉姑娘,你愿意跟我去见一位朋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