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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状就是崔思婉告的,她这会儿正坐在餐桌前插花,闻言立刻竖起了耳朵。听沈阙承认,脸上露出一点淡淡的笑意。

然而下一刻,这一点笑意就立刻散了,变成了不可置信。

因为她听见丈夫说,“不错,你也有自己的想法了。但愿不是兴致来了就胡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才好。”顿了顿,又道,“你在门市部待的时间也不短了,明天就回集团来吧,业务部正好有个副理辞职了,你去顶上。”

崔思婉抓着花枝的手猛地用力。这花枝虽然修剪过,但是刺并没有完全修掉,她这一用力,锐利的尖刺就扎进了手指里,疼得她忍不住吸了一口气。

怕惊动了客厅那边,又立刻忍住,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

沈阙上大学之后,假期就陆陆续续去集团实习过一段时间。不过那时候,多半是沈有志这个亲爹领着他,只在一旁围观,没有发言权。等他大学毕业,才把人安排进集团。

当时是崔思婉极力劝说,又在集团那边找了几个人说话,沈有志才把人下放到了门市部,美其名曰让他了解市场。

但是在大多数人,包括沈阙自己看来,这就是一种变相的流放。不过沈阙跟父亲的关系一直很紧张,只当是他的决定,便破罐子破摔地同意了。

听到沈有志这么说,沈阙并不意外。上一世,他被颜雨萱算计,坏了名声,沈有志也开口让他回集团,大概是想把人放在身边看管。这回情势不一样,他还是提出来了,看来原本的计划就是让自己去门市锻炼一年,然后回来。

这个时候的沈有志,还没有那么糊涂。

对于沈阙而言,这些都无所谓,在哪里工作区别不大,所以他随口应了一声,就上楼去了。

倒是崔思婉,神色阴沉地将扎进手指的刺□□,看着冒出来的殷红血珠,脸上的表情渐渐狰狞起来。

沈阙的母亲去世得很早,当时他才一两岁,已经完全不记得母亲是什么样子了。那之后没多久,崔思婉进门,沈阙等于是她抚养长大的。

她对沈阙的态度,是捧杀。

明面上一定要像个慈母,对他比对自己的孩子都要好几分,让那个里里外外都知道她贤惠的名声。实际上却是故意骄纵他,让他不断闯祸,又不着痕迹地在沈有志那边上眼药,让做父亲的彻底厌弃这个儿子。

因为这个缘故,沈阙成年之前的那段时间,是相当风光的。

他长相英俊、性格张扬,手里又有大把的零花钱,永远都是人群的焦点,在学校里从来都是呼朋唤友、众星拱月,一大群小弟围绕在身边。

声势大了,闯的祸也就多了。

看起来,崔思婉的手段似乎已经生效了,可是沈阙虽然总是在闯祸,却从来没犯过不可原谅的大错。而大抵是总为这个儿子擦屁股的缘故,沈有志对这个长子反而十分关注,总想把他拧上正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