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小姐?”远方传来一阵一阵的呼唤,她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随手掏出一把马克,连同那封信一起塞进了飞影手上,拔腿就跑了。
飞影恼火的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他知道人类为什么会找上像他这样的‘小孩子’,因为他不会像大人一样要挟他。像她这样的大家闺秀,一旦有了有损名誉的恋情,很快就会身败名裂。他连看都不用看就知道这肯定又是一桩风流韵事,这样的事他见过太多了。
不过他不喜欢言而无信,既然信已经交到他手上了,他不想让那个女人失望。
飞影很快在镇上找到了那个小酒馆,找到了那个女人口中的男人。那个叫雷奥的男人显得很不耐烦,只是说了句知道了就把信随手收了起来。借着酒馆里微暗的的光线,飞影仔细打量着他,他的相貌倒还算英俊,但眉宇之间流露出一股痞气,显得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他周围的人也好不到哪儿去,正在舞女的陪侍下看着旅行到这儿的吉普赛女郎跳大腿舞,烟味扑鼻,酒气熏天。
为什么女人都喜欢这种男人呢?
过了这么些年,飞影还是感到有些不解,虽然他为那个女人的命运有些担忧,但这不在他的操心范围内,他转身走了出去。
等到他回到家中,发现藏马正在看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书籍。飞影进门的时候,他从书本上抬起了眼睛,看着他说:“今天你回来的可真晚。”
“给一个女人送信。”
“哦,没想到你还愿意做跑腿的活。”
“她是个为了恋爱而不惜血本的人,而且很难脱身。”
“懂了……那个男人肯定冷落她了,否则她不会这么着急的。”
“愚蠢的爱情。”
“为什么你认为爱情是愚蠢的?”
“这种事我见多了……在我呆的上一个小镇里,就有人专门来招又丑又笨的陪衬人,跟着那些贵妇们在社交场上晃来晃去,好衬托那些出钱人的美貌,对那些贵妇来说,陪衬人跟情人一样都是一时的东西,没过多久就会换一个。虽然她们会给那些丑姑娘丰厚的报酬和一些小饰品,但那些女人每次三更半夜从舞会上回来都哭得稀里哗啦,弄得周围人睡不好觉。”
藏马无奈的笑了笑,虽然出卖美貌不是什么好事,但把丑陋也当成了商品,更是有损人格。
“……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姑娘,嫁给了一个所谓的天才的画家,结果他们两个差太多,合不来,没到二十七就死了。”
的确,不过两个人相差太多,一方被另一方所压制吓到,那注定铸成悲剧。
“在大约二十年前吧……我在一个府邸打零工,那儿的太太虽不是很漂亮,但很有风度,也十分干净利落。有个仰慕者老是跟踪她,发现她跟一个男人私会,就闹个天翻地覆,其实他是那女人正在逃亡的政治犯父亲,可她的丈夫说什么都不听解释,没过两个月她就死了。”
……嫉妒之魔是男人最难克服的东西。
“这样看来你觉得爱情很愚蠢了?你不像外表那么单纯。”
“你要在这世界晃了一百多年,你也能看到。”
“所以你们兄妹早就什么都不相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