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兽骷髅裂开白骨森森的大嘴,就要将兔子与电线给吞进去。

不行!

不能让两个人都死在这里。

弗兰肯斯坦早就不准备活了。

亲朋好友都因为他的偏执被尸怪杀死,他已经没有什么留恋,唯一的心愿就是杀死缝合尸怪。

如今确定即便自己死去,也会有坚定可靠的人能托付遗愿,那么也就不必害怕牺牲。

灵光一动,伯爵能用兔子本能,他应该也能用电线的属性——导电。

意识到这一点,他跳了起来,离开了兔子背脊。

将一端电线刺向怪物头骨,另一端则是朝着半空中雷电闪击处探去。

电闪雷鸣之间,强大电流通过电线,将挡路的骷髅怪物瞬间击成粉末。

爱德蒙最后一跃,前爪勾上了大门把手用力将其按下,后腿灵活一勾将那团差点坠落骷髅潮的电线给捞了起来。

兔子扯着电线逃了出来。“弗兰肯斯坦,你怎么样?你真把自己当成电线了吗!

那些年的电击实验,难道没教会您电流过大时电线会烧掉?!成为电线不满一小时,您就丢失人类智商了?!”

这样的嘲讽却让弗兰肯斯坦发自内心地笑了。

他很久没有笑了,想一想是从四年前开始复活电击实验起,就没有一天开心过。

本来以为实验成功之际会手舞足蹈狂欢,但死而复生的尸怪出现时,只剩惊恐不已地逃跑。

“谢谢您,伯爵。我能认识您、兰茨先生与两位格林先生,真是非常幸运的事。”

弗兰肯斯坦由衷感谢,在他生命即将走向终点时,遇上了不惧困境并肩作战的可靠伙伴。

像他这样的罪人,还能感觉到人间的温暖,这是命运的仁慈。

命运的高抬贵手是过于罕见的事,他岂能像从前那样懦弱。

如果在尸怪复活的第一时间就杀了对方该多好!

被痛入骨髓的后悔折磨了无数个日日夜夜,那些惨痛的教训让他终于学会了责任与勇敢。

即便感觉到身体因承受电击而迅速衰弱,可还是强撑着站了起来。他还不能倒下,还没有找到魔法之心。

弗兰肯斯坦故作若无其事,“我还好,就是有点麻。第一次导电还不习惯。”

爱德蒙深深瞧了一眼身侧的弗兰肯斯坦,着实无法从一团电线上瞧出任何神色,但还是对这人的说法持怀疑态度。

“我希望四个人一起进黑森林就能一起活着离开。”

更多的话,没有说了。

快速下楼梯回到大厅,看到了狐狸?珀尔与羽毛笔?威廉已经返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