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着笑意开始过目,却以愤怒和若有所思结尾。当看到第一段和乌希哈列出的实例时康熙的心中与乌希哈一般愤怒。
其实并不像乌希哈所想,朝廷对此风不管不顾。事实上清朝对于溺杀女婴的刑罚是最严厉的,因为满族人家的女儿确实是家中的姑奶奶,并没有如此陋习。因此《大清律例》有规定,溺杀女婴,比照祖父母、父母故意杀害子孙的条例,“杖七十,徒一年半”。
然而这等风气禁之不绝,朝廷也只能当作顽疾处理,时不时提溜出来杀杀风气,没再更多投入精力。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康熙的态度在敏锐察觉到了后半段的价值后达成了大转变,决意要对此邪风再下狠手。
从没有人带他从另一个角度看待女子,即便他深受太皇太后的影响,明白她的手腕与智慧。
此时讲究的是子孙不可长于妇人之手,孩童们启蒙后便会由父亲教导,女子在相夫教子的职业要求中丧失了教子的权力。
但是当乌希哈直言女子对一个家族的影响时,他脑海中十分自然地开始扒拉太皇太后的丰功伟绩。
抛开太皇太后权柄过大、会辖制皇帝权力的负面影响,康熙不得不承认,无论是他还是先帝都深受太皇太后影响,他如今的很多政治手段都有太皇太后的影响。
康熙将手中的纸张合起,闭目沉思。
这样的言论是他不曾听过的,但是以史为鉴,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确实有许多这样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