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最后蹭了蹭林时鹿的颈窝后才依依不舍地起了身,“下次我不会给您拿纸擦干净的机会的。”

“饶了我吧。”林时鹿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那样自然的做出那样过分失礼的举动。

——大概是百分百确定这个人不但不会拒绝,还会因此感到开心并加以配合。

壹会喜欢。

林时鹿无比肯定这个判断。

林时鹿是个很会讨人喜欢的人,在社交的时候,她会在看出他人的喜恶和性格后,对这些信息适当的加以利用,好与人相处得更加愉快轻松,这样即便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也会留下不错的印象。

也就是说,林时鹿擅长向下兼容。

这是她第一次尝试‘兼容’壹的偏好,并且看结果,效果还相当得不错。

林时鹿看着冒着小花花,起身去给她重新泡热茶的壹,忍不住长叹一口气,“感觉我都要变成抖s了怎么回事。”

就这么喜欢被她欺负吗?

林时鹿无比绮丽而绚烂的蓝色眼眸静静映入了男人的身影,半晌,她轻轻弯起了眸子,声音微不可闻地喃喃:“感觉不坏……?”

而且壹的犬牙可真尖,被咬一口肯定很痛,很容易就能刺穿她的皮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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