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妻四年后,梅森续娶。
继妻琳达生下了小儿子。与兄长不同,七岁的乔治开朗活泼。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多数女性二十岁都会考虑婚嫁事宜。
牙买加位于西印度群岛。
虽有印度一词,它其实在中美洲。曾经一度被西班牙控制,而今被英国殖民。
梅森在牙买加积累了财富,能给女儿三万英镑的不菲嫁妆。
他希望女儿嫁入英国名门望族。如此一来,作为姻亲的梅森家不再只是有钱的暴发户,更能获得体面的社会声望。
英国是长子继承制。
名门贵族的长子选择联姻,不会将伯莎作为第一选择,那就把目标放在次子身上。
不得不提,此时欧美女性出嫁后,从法律上就失去了财产权。丈夫能合法地全权支配妻子的嫁妆。
正因如此,梅森信心十足,与名门望族的次子联姻会是一桩合则两利的婚姻。
女方家族顺势获得声望,男方家庭为次子谋得财富。利益交换的结合在这个时代非常普遍,普遍到很少有人提出异议。
挑选中,英国桑菲尔德庄园罗切斯特家族的次子爱德华进入视野。
1833年初,梅森将这一婚事计划告之了女儿。
他与老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有了接触,两个父亲基本敲定了孩子们的婚约。
接下来就等小罗切斯特从英国坐船来加勒比海,正式向伯莎求婚,然后定下具体婚礼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