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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那克尔苏加德真的如此好心,急自己之所急?

惊疑不定的阿尔萨斯略作考虑,勉强挤出一丝笑容,点头道:“好,大哥哥去你们家作客!”

“噢,太好喽!”

伴随着童真兴奋的欢呼声,两个孩子开怀地在他身边跑来跑去,不多时阿尔萨斯就知道了男孩叫吉米,女孩叫帕米拉,而他们进城没多久,就来到了他们的家中。

院门一打开,一位满脸肃穆的中年男人就迎了出来,见了阿尔萨斯先是一怔,然后见到他的盔甲眼睛又是一亮,用手使劲挠着吉米的脑袋:

“哈哈,吉米,你竟然带了尊贵的客人回来,好样的,你一定会成为东提瑞斯法林地最优秀青年的!”

吉米开心地笑着,得意地接受了父亲的夸奖,男人弯下腰,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他就拉着帕米拉的手跑了出去。

随后男人转过身,对阿尔萨斯行了个礼:“我叫安德森,看您这身衣着,应该是一位圣骑士吧?能有圣骑士来我家作客,实在是太荣幸了!”

这个男主人的声音洪亮得可媲美矮人穆拉丁,但却让人并不觉得厌恶,反倒满是热情:“白银之手骑士团真是了不起,不但为王国尽职尽力,而且对我们平民们也爱护有加,你累了吧,快坐下休息!”

一股暖流涌上阿尔萨斯疲惫的心田,未等他开口,安德森毫不客气地拍了下他的肩膀:“虽然我们听说了白银之手骑士团今天要来,但我没想到这么早就有先行者进城了!”

阿尔萨斯呆住:“骑士团今天要来?”

他刚刚在安达哈尔杀死了克尔苏加德,随后莫名消失,麾下的骑士团群龙无首,应该正在四处寻找他的下落,以两地的距离,抵达斯坦索姆至少要数天之后。

现在骑士团就好像未卜先知一样,立刻赶来了斯坦索姆?

“吓?你不知道?这不可能吧?你一定是和我开玩笑了!”

见到阿尔萨斯见鬼一样的神情,安德森也吃了一惊,随即爽朗地笑起,他乐观的心态简直就像是永远不会和烦恼有缘。

“也许你还没有和骑士团会合,那我就先给你说一下最近的事情吧,上个星期从西边的农场运来的一批谷物,很多人吃了之后都生病了,有的发烧,有的呕吐,最严重的甚至高烧不退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