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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速度下弄到活人着实不容易,就像是骑兵突击的时候,他们伸出去的马刀都是钝的,就是为了借助马的速度来杀伤敌人而避免刀刃崩裂。大胡子的速度比马快多了,当他伸出手去,那根胳膊就像是飞驰的跑车一样危险,轻松撞出70码。这种情况下活擒,非得对力量的操纵游刃有余。

陈易笑呵呵的点点头,问黑夹克道:“谁让你们找我麻烦的?”

“那个……办公室的。”傲龙先生垂下了头,露出本来面目。

“哪个办公室?”

“总经理秘书,我的级别不够,姓周。”

陈易继续问:“总经理是谁?”

“华先生,是香港人。”

“老板呢?”

傲龙被压在最下面,哼哧哼哧的说:“也姓华。”

陈易仔细想了一遍,除了已经死掉很久的华姓领导人之外,似乎再没有什么华姓家族了,而且香港也是一块政治死地。

正想着,孔谦来了。

傲龙看到警察像是见到了亲人似的,泪水蒙蒙的喊:“老哥,老哥救命。”

“屁龙?”

“老哥,是我。”黑夹克呻吟着,任谁叠罗汉十几二十分钟,都是要受不了的。

陈易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却饶有兴致的问:“你不是傲龙吗?”

“老哥——”黑夹克望着孔谦。

后者声色俱厉的喊:“问你话呢,看我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