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常轻轻摘下斗笠,放到凉亭的一个角落,在风声雨声中说道:“当然不是,因为你从没有偷走过随侯珠。”他的声音并不大,却能恰好让楚留香听得清清楚楚。

昨夜匆匆一见自然看不出什么,但现在楚留香却开始细细观察李志常。

他的眼神明亮而又温润,修长的手指,指甲打理的很好,这双手用时使用剑或者其他兵器,一定沉稳有力。但他身上没有背剑,也没有其他兵器,甚至楚留香都感受不到,他身上有一丝一毫的杀气。

杀过人的人都有杀气,尤其是江湖中人,没有杀过人的,实在太少。楚留香微微动容,如果李志常没有杀过人,还能在江湖上混这么久,那一定很厉害,若是他将杀气消弭到完全都没有,连他都感觉不到,那么也很厉害。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表明李志常是一个决不可小觑的人物。

楚留香道:“我真庆幸过去偷东西的时候没有遇到你,不然从不失手的盗帅,岂不是要失手一次。”他的武功或许不是最高,但天下间,论眼力,很少有人能及得上他。作为强盗中的元帅,眼力和轻功同样重要,恰好这两样他都很好。

李志常负手而笑道:“那倒未必。”

楚留香摇了摇头,好奇道:“你又是怎么知道我没有偷出随侯珠?”

李志常道:“因为那盒子里面本没有随侯珠。”

楚留香道:“你果然知道不少。”

李志常悠悠道:“不过我还是有些不明白的。”

楚留香奇道:“你是左二哥的朋友,难道没有去问他。”

李志常道:“正因为如此,我才没有问。”

楚留香叹道:“无论如何,我现在已经知道了,你这个人的确不错。”

李志常道:“楚留香又何尝不是一个好人,竟然甘愿为了朋友,去背上这样一个黑锅。”

楚留香道:“其实左二哥得到的随侯珠是假的,可惜他直到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