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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硕的突尔珊向老汗王恭恭敬敬地磕了一个头,然后起身走了,一个字也没说,直到他在帐篷门口消失,满帐篷的人才反应过来,包括老汗王在内,全都莫名惊诧。

十几名内侍与卫兵追出去问罪,一阵吵嚷过后,突尔珊回来了,胳膊底下各夹着两个人,脚下还踢进来三个,身后追着其他人,疑惑地问老汗王:“我还没上马,他们怎么就扑过来了?”

老汗王哈哈大笑,承认这个胖子不仅能上战场,勇猛依旧,而且有资格当万夫长,但是据说老汗王私下里做出另一种判断:突尔珊的确不能独挡一面。

这是十年前的事迹了,不管传言真实与否,前任大都尉从来没让突尔珊单独率兵做战,军中的贵族几乎全都换了一遍,高级将领退的退死的死,突尔珊仍然踏踏实实地当着万夫长,不出意外的话的,永远也不会得到升迁,即使是副都尉,看起来也是遥不可及。

谁也没想到他会被选为大都尉,就连将血羊皮投给他的人也没想到。

千夫长们各有效忠的王爷,相互间矛盾重重,许多人预感己方即将失败,出于捣乱的目的,才将血羊皮投到突尔珊。

抱持这种想法的人数量之多出乎想象,王爷们计数羊皮之后全都目瞪口呆,一百多张血羊皮,突尔珊独得六十七张,无论怎么计算,他都超过第二名四十多张。

突尔珊接过三色羽头盔,以新任大都尉的身份巡视军营,决定立刻解决摆在面前的几件纠纷,恢复近侍军的秩序。

“去他奶奶的。”威严的新任大都尉骂人时也不减威严,“谁是刺杀将领的军官,给我站出来!”

从保护龙王的人群中站起三十多名军官,一刻钟之前,他们会对这位士兵出身的万夫长嗤之以鼻,可是对着三色羽头盔,他们温驯得像一群绵羊。

近侍军是北庭最精锐的军队,只在群龙无首的时候才会发生一点骚乱。

“你们这帮小崽子胆量不小,敢以下犯上,你不是阿哲巴吗?刚当上千夫长几天工夫,又想往上爬啦。”

阿哲巴脸上一红,“不是,我……”

“闭嘴,我没让你说话。”突尔珊大声喝斥,好像眼前的贵族军官不过是一名卑贱的奴仆,“嘿,胆量挺大本事太小,我听说几名护卫就把你们打得落花流水,全都成了俘虏?”

军官们的头垂得更低了,这的确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无从辩解。

突尔珊摇摇头,“近侍军的脸都让你们丢光了,不过你们最后能杀死护卫,自己逃出来,总算是挽回一点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