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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参谋摊开双手,表示这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而且拒绝承认“龙王”这个称号,“王主奖罚分明,眼下正是立功的天赐良机,只要大家齐心协力,不出三日,就能攻克石国都城,斩下杨欢的人头。”

白衣参谋滔滔不绝,听众鲜有反应。

无名杀手不太懂得谋略,他是一名听话的标准杀手,从不多嘴多舌,也不会逾越界限,只会一丝不苟地执行命令,即使这样,他也明白参谋的话有多么无聊和可笑。

四国联军的将领们无一例外都出身自王族,他们的国王连宝座都快保不住了,还关心什么奖赏?哪样东西能比得上王冠?

逍遥海的人都是懦夫,无名杀手从他的角度观看这些沉默的贵族,心中充满鄙夷,拿鞭子抽他们,用刀剑吓他们,事情就会迎刃而解,懦夫自会变成勇士。

不过那样一来,就没有参谋什么事了,挥刀弄剑可不是白衣院的强项。

杀手与参谋是两种人,互相都有瞧不起对方的意思,无名杀手也一样,但他不会深入思考这件事,只是浮光掠影般地产生不连贯的联想。

参谋根本就是多余的,连白衣院都没有用处,无名杀手如是想到,它不过是多年沿袭的惯例,就好像……身上的刀疤或者疣子,时间久了,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十名跟我一样的杀手,不,十五到二十名吧,杀死龙王轻而易举,无名杀手脑子里开始构思暗杀计划,都很简单,但非常有效,龙王的武功的确不错,可杀手比的不只是武功,龙王离开石堡的时候不过才是普通杀手,能懂得多少?

“希望诸位同仇敌忾,独孤羡是个无能的统帅,走了他只会增强联军的实力,回去跟将士们说,只要攻下石国都城,全军大搜三日,人畜财物,先拿者先得,过后王主还会按功行赏。”

大搜三日的许诺让将领们稍微兴奋了一点,当初进入石国时,曾有一路人马四处劫掠,结果收获甚微,百姓大都带着值钱的东西躲进都城,再加上传说中龙王积累的财富,那可是一座大宝藏啊。

白衣参谋敏锐地捕捉到了众将的反应,决定再浇上一把火,彻底激起全军的战斗热情,“说实话,兄弟也有一点私心,想立大功,也想分点战利品,可咱们下手得快,因为——我不能多说,大家听了以后也不要到处乱传——还有一支军队即将到来,比龙王强大得多,咱们绝不能让他们抢先。”

关于独步王会派来一支亲信军队攻打石国都城的消息,已经暗中流传许久了,将领们对此已经疲劳,只有个别人配合参谋,做出惊讶的表情。

白衣参谋不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又开始了长篇大论。

无名杀手的耳朵自动将这些噪音挡在外面,他注意的是另一件事,心中很是不安。

已经快要一刻钟了,身后报平安的跺脚声仍然没有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