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

最终,刘琦实在是有些受不了,终于张嘴打断了杨柏:“这么点事,让你翻来覆去的说个没完,朕手下的人若是都如你一般,朕这一天就不用干别的事了,光听你们在这絮叨。”

杨柏急忙道:“是,是臣疏忽了,陛下日理万机,臣多有叨扰,多有叨扰。”

刘琦低头看了看那封血书,疑惑道:“这是谁的血书?”

“自然是大司马的!”

“谁的血?”

“当,当然也是大司马的。”

“是么?”刘琦似笑非笑地道:“那怎么朕在这封书信上,多少能嗅出点野鸡味呢?这是怎么回事,劳烦爱卿教朕。”

第一千零五十二章 蓟侯欲归

杨柏一听刘琦说出张允的信上有野鸡味,顿时就傻了。

他倒是听弟弟杨松说过,张允在给刘琦写罪己书的时候,确实是命人杀了一只鸡,用鸡血沾在缣帛上写的,但杨柏并没有当回事。

有些事,就是那么个意思,在这个时代,有些人在立契的时候,为了显示郑重,经常也会采取写血书的方式,当然大部分人是不会真用自己的血去写的。

一封信再短也是数百字言,这得费掉一个人身上的多少血液?怎么想也是划不来的。

所以张允这种方法,倒也不算是欺君,毕竟已经属于行业内大家彼此认可的手段了。

那刘琦突然蹦出这么一句话的意思是什么?

杨柏虽然不是顶级的聪明人,但毕竟也是南郑大族的家公,见识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