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不敢,杀得好,胆敢和缅族那些虫豸在一起加害天朝的皇帝,根本不是亚拉伯罕的子孙,陛下您做得太对了!”本杰明连忙说道。
他说的倒是真心话,本来后世以色列对于境内的“黄犹太人”和“黑犹太人”,就不待见。
虽然出于搜刮财富和获取廉价劳动力的目的,外宣方面诱骗他们加入,但根本不会给他们完整的公民权,甚至是进行绝育处理的。
朱富贵对于这些黄皮犹心的家伙也不待见,他们没比蒲寿庚好到哪里去。
当年朱元璋下令将蒲寿庚掘尸而出,鞭挞三百,蒲氏后人“世世无得登仕籍,世代为奴”。
朱富贵觉得,男的代代为奴,女的世世为娼确实狠了一些。
朱富贵自认为不是太祖爷爷这种狠辣之人,还是简单一点,让他们不要有后久好了。
所以朱富贵放弃了原本将他们送去中东的想法,没有与缅族细分,一并处理掉了,让他们不再有子孙后代为奴为婢的苦恼。
……
送走了本杰明,富阿德·帕夏又来了。
他倒是没有走谁的门路,阿卜杜勒老弟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毕竟他可是和朱富贵一起喝葡萄汁的好兄弟,朱富贵一向很关照。
当然,那是于私来说,于公,奥斯曼帝国国力最多也就意大利水平,极可能还不如,混在三皇同盟之中,似乎有点德不配位。
但奥斯曼所在的地理位置太关键了。
在后世,几次阉割后的奥斯曼不肖子土鸡,以如此孱弱之国力,照样能在老美、毛子和欧盟之间左右横跳,风生水起,而且有事没事还招惹一下兔子,可谓以小搏大的典范,形似卡大佐那个菊花怪。
尽管私底下埃苏丹还是非常勤快地给白宫打电话的,但至少在表面上,他摆出了一副谁也不怕的滚刀肉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