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制度是元、明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地方政权组织形式和制度。“土司”又称“土官”,是由封建王朝任命和分封的地方官,“世官、世土、世民”是其重要特点,即世袭的政治统治权,辖区土地的世袭所有权及对附着在土地上的农民的世袭统治权。土司对农奴的主要剥削形式多是劳役地租。农奴除为土司提供繁重的无偿劳役外,还要向土司缴纳或进贡各种实物。
明代土司职衔,分武职与文职两种。武职为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蛮夷司诸种,隶兵部武选,省都指挥领之;文职为土府、土州、土县诸种,隶属吏部验封,省布政司领之。鄂西地区土司建制只设武职。除土司之外,朝廷还在边缘地带,设置卫所,驻扎重兵。对边疆地区采用“卫所、土司”相结合的军事建制,其目的在于强化对这一民族地区的控制与统治。
奔罗夫首倡,诸多土司群起响应,要求朝廷把政权交还皇帝亲领,而不是现在那种不伦不类的公主监国!
消息报到朝廷,立即在朝中引发两派意见分歧,矛盾重重。
有主张招抚者,他们举例以播州(遵义地区)土司杨氏引发大明的三大征之一,用银糜多,旷日持久,是明朝衰落的原因之一。
松潘地区山地众多,道路崎岖,出产无多,战之无益,弃之可惜,鸡肋也!
有人则认为此风不可长,无论是谁管政,谁主国,也不管土地如何,任何一个人敢反对朝廷,必须铲除。
庙堂上衮衮诸公争论不下时,又一个消息在朝中爆开!
北方喀尔喀蒙古部族灭杀蒙古苏尼特部,大首领腾机思战死,控弦四十万的喀尔喀蒙古部族欲南下饮马!
第1266章 蒙古之事
汉语知识博大精深,一个成语“南下饮马”是大家即时能够明白的。
而阻止喀尔喀蒙古部族南下饮马的屏障之一——蒙古苏尼特部不复存在矣!
蒙古苏尼特部曾在东南军出关,攻灭鞑靼人时立有大功,其大首领腾机思更与东南国高官甘辉元帅结为异姓兄弟。
腾机思为人聪明,在与新明军并肩作战的过程中知道明朝强盛,遂与汉人紧密合作,请了汉人农民来种地,积极与汉人商贸交易,引进汉人技师、医生、教师……甚至他身边还有一个汉人顾问团,整个部族骤然转向汉化,以讲汉语为美,整个部族上层都会说汉语,其小孩子也开始学说汉话,大人们进行扫盲,普遍用汉字。
用另外蒙古人的话来说:腾机思就是汉人的走狗!
不久后,他的部族兴旺起来,人口增加,财富增多,对于周边部族极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