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于:这个过程中,那些被掳掠的土著女性并没有反抗,因为她们觉得这没什么,汉人水手还答应养她们了,也确实每天给她们一口饱饭吃,这有什么不好?

本来在母系状态下,走在路上被男人扑倒了也是白扑,汉人居然还给她粮食和衣服、就因为扑了几次之后,就要养她们,简直是冤大头嘛!

大和国的女人第一次发现世上有跟你毫无血缘关系的男人会养你,反抗个屁啊,谁会反抗别人送你吃穿?

在她们原本的文明形态里,男人养女人只有儿子养母亲这种情况是必须的,没有分家之前,弟弟有些时候也得养姐姐,但绝对没有男女因为那种关系而产生养的义务的。

所以一切最初都很和谐。

后来之所以发生了杀戮,是因为矛盾发展到了第二阶段——确切地说,那些女人跟汉人依然没有矛盾,有矛盾的是当地的男人。

汉人养了一些女人后,当地的男人还生活在原本的习俗里,走在路上撞见女人,还是会随便扑倒,如果体力强于女人,女人身边又没有儿子和兄弟帮忙反抗,输了也就认了。

因为汉人的出现,在野外劳动的女人渐渐少了,土著男人扑不到,渐渐就发展到越来越高比例的入室乱扑。这种情况原先也有,但比较少,他们也无所谓的,反正没什么损失。

但汉人水手觉得他们养起来的女人就属于他们了,遇到这种情况,便大开杀戒——说白了,就相当于捉奸杀奸夫而已,只不过被杀一方不存在这个文化概念。

这个过程中,那些被养起来的土著女人,依然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因为在原本的风俗中,男人为了争夺扑人的权利,互相厮杀争斗也是很正常的。

那些被杀的人跟女性也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犯不着为死者抱不平,生物本能也让她们乐于见到这种事情。因为男人相杀之后,留下的肯定是相对强壮的那个。跟相对强壮的男人留下的后代,质量当然也会好一点。

所以最后说来说去,唯一有可能为那些被屠戮的土著男人抱不平的,只有他们自己的母亲和兄弟姐妹。

但这时候,第三个人类学难题又出现了:在死者的母亲和姐妹看来,这些死者是自己出门打野、技不如人被杀了,这又不是什么城邦与城邦、部族与部族之间的仇恨,不过是争偶私斗而已。

仇是有的,但不能上升到国仇,这是私人行为。对付这种私仇,最多是下次遇到杀人的人来打野时,别让他得逞,并伺机反杀,不会上升到对殖民汉军的整体反击。

渐渐的,大和国的当地人也发现了:汉人其实挺好相处,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力和工具,同等条件下女人要养活自己轻松多了。

至于土著的男性,只要不去试图染指那些已经被汉人占有的女人,那他们就也能继续好好地和平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