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界限抓到的,那叫“犯罪未遂”,未遂才是惩罚的起步门槛。
而且这也符合最近李素推行的新哲学思想、官方意识形态:传统腐儒那一套,就是定个谁都做不到的超高道德标准,然后和稀泥,把别人拉下水。
既然现在李素要搞“把不太缺德的人跟缺德的区分开来”,那当然要把道德的评判颗粒度细化。
这里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渐渐用法制来强化和辅助道德,搞“论迹不论心”,渐渐取代之前汉朝“春秋决狱”里的“论心定罪”。
心里想过邪恶的事情,但只要没做,那就是好人,至少不能是法律要惩处的对象。
当然这不是说动机和主观心态就完全不重要了。只是说动机和心态要跟行为结合了看,在有行为的前提下,进一步判定主观恶性。故意肯定比过失严重,直接故意肯定比间接故意严重。
说白了,就是渐渐往现代法治理念里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靠拢。
李丞相治国,从来不是空喊一个口号,不管怎么落地的。他都是一边写意识形态著作,一边已经在琢磨如何把空泛务虚的意识形态进步,落实到现实政治治理中。
而稍稍学过法理学的都知道,任何关于善恶评价、社会价值导向的治理,毫无疑问最关键的都是一个“道德的法律强制问题”。
所以李素的思路自然而然往这个方向琢磨、往这个方向靠拢,也就很容易想到了。
……
此时此刻,作为李素新政最初萌芽的代言人和实践者,管宁也是费了好大的劲,跟举子们解释了朝廷的司法精神。
听朝廷的态度如此宽仁、而且有法可依一碗水端平,绝大多数举子自然是不再闹事了。毕竟多抓几个作弊的,也提高不了多少实质的录取率。
个别混不吝脑子转不过来,或者是年轻不差这一届的,还想揪着不放博个名声。但很快也发现无的放矢——因为朝廷压根儿就懒得问“那个闹事的是谁?给我记下来”。
如今的举子,心态跟东汉末年的太学生是差不多的,就是想靠仗义执言出名。被官府怼的时候,如果记下了你的名字,甚至将来打击报复你,那都是会在士林得到名声的,所以才有那么多“党锢之祸”嘛。
官府和颜悦色跟你解释,都懒得打击报复你,连问名字的机会都不给,反而让喷子们无所适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