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儿,当时李素脑中豁然开朗,就想起了他前世看过的二战时期反坦克战史:

1941年初,苏芬战争持续期间,芬兰人为了提高“莫洛托夫鸡尾酒”的反坦克射程,提高反坦克手的生存率,就把古代投石索跟燃烧瓶结合起来,用可重复利用投石索甩瓶子增加射程。

但这种“节俭”的做法显然导致了可靠性下降,实际上依然导致反坦克手出手迟缓,多了不必要的伤亡。

后来美军学去了这一招,开发制式的反坦克粘性炸弹(就是《英雄连》这些游戏里被称为“袜子”的反坦克炸弹)。米国人财大气粗,当然以作战效率为第一,完全不考虑成本。

“袜子”黏弹也需要柔性甩柄增加投掷惯性和射程,但米国军火商就直接做成一体式,把握持部分一起扔出去。

赵云劝李素把“投石索丢火药罐”改良成“一次性一体式设计”,倒也颇有美军改良芬兰军土办法的神韵了。

这,才有了今天赵云的骑兵们手上这件反战象武器:一个牢固的、无法解开的麻绳网兜,里面套个铁皮火药罐。每一条麻绳的尾部都抽出来拧成一股,非常便于握持甩动加速。

触手冰凉的铁皮和丝毫不会打滑的麻绳,给了赵云麾下骑兵普遍的心里安慰。

他们冷静地分批逡巡横掠过阵线,依次用队中火把手的火把点燃导火索,然后猛甩五六圈,把罐子的惯性加速到最大,再脱手飞出,竟能至少把五汉斤的东西扔出五六十步远,个别力气大的士兵能扔出七八十步。

区连的象群肆虐而来,仅有少数刚好被几斤重的铁罐直接砸中身体。但皮糙肉厚的大象被这样砸击,根本不以为意,就像人类壮汉被小孩子丢的小石子击中一样,最多只是微微一疼。

但他们的自信和蛮勇冲撞也就到此为止了。

赵云的掷弹骑兵非常灵活,因为掷弹的操作难度本就比骑射容易太多,骑兵的阵势非常容易保持,被逼近的士兵也能轻易退开保持距离。

而随着一声声的火药爆破声和火光、刺眼的硫磺毒烟散开,象群很快开始陷入混乱,跟汉军历史上前三次碰到的同类一样,很快自相践踏起来。

“杀回去!撵着象群的后面丢火药罐!不要扔太远!逼着象群往那些蛮兵密集的地方冲!”赵云痛打落水狗,丝毫没有怜悯,还冷静地让这些疯象为自己所用,狂踩乱杀那些蛮兵。

蛮兵们不得不面临数面受敌的窘迫,很多人不得不返身砍杀受惊的己方大象,还是依然不免被在人群里踩出几十条血路,杀掉数百头大象。

赵云趁势发起总攻,亲自带着骑兵锐不可当,找到一处缝隙,直捣已经混乱不堪的区连中军。

赵云亲自策马冲向一头大象身侧,先是一枪狠狠扎在大象侧腹,锐利的镔铁长枪不比凡兵,在骑兵冲刺的巨力下扎穿半尺厚的粗糙坚韧皮革,捅入象腹数尺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