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不是说完全不许人交粮,至少“租”的部分本来就是应该收粮食的,所以百姓如果坚持租的部分依然交粮,官府必须收,这就好比后世要保证人民币一定能用出去一样,是政府信用的体现。只是不许用粮来替换本来应该是钱和劳力的部分。
郫县等地的官仓,也不是真的到了爆仓的那一刻才贴告示,而是提前留了一点余粮,算过剩余仓库不多了,不够百姓再置换了,就提前贴出。
一开始穷苦百姓们没把这个法条当回事儿,无非是因为没想到大户们交税会那么积极,一上来就把交粮食的指标挤占完了——
往年按照大汉朝的习惯法,秋税收一个半月能收上来,都是正常的,再快的话还能给地方官算政绩,是“治绩卓异”的表现。益州这儿,年年都是七月十五开始就能交税,到八月底交清就行。
自桓灵以来,民不聊生,还有很多人能拖则拖、卖儿卖女逼得没办法才交税。今年一个半月的收税期,才过了前六分之一,粮食居然就收够了,简直千古未有。
“差爷,这……怎么就不收粮了呢?这,说好了新法不是让咱自个儿选交哪个划算就交哪个嘛?您不能啊,现在一石米才卖二百多钱,窄锦一丈三百二十钱,宽锦三尺五要三百五十钱。
咱换成锦再交,得多交好几成啊。咱郫县还是右将军的封地所在呢,右将军怎能盘剥自己子民,传出去也不是个事儿啊!”
一些穷人百姓发现了问题后,就围着征税亭吵嚷叫屈起来。
乡佐税吏们当然要申明政策:“不要慌不要慌,右将军会平抑物价、设法买粮的,但国法不能废。四月份新法通过之后,就在各县各乡反复宣讲,要求下至每个亭长都熟悉新法、宣讲给治下百姓。一共就那么几条,这都三个多月过去了,你们不能说不知道啊!
之所以交粮的人多、份额被占了,就是因为聪明人看出今年粮价便宜,交粮划算,大家都会选择交粮,所以他们抢着交,先纳税的人有得选。这事儿虽然事出有因,但最大的问题还是你们自己拖延,缴税不积极。要知道施行租庸调法之后,肯定是缴税越积极的人越占便宜。”
法律的严肃性还是要维护的,所以李素不会为了安抚民心,不让百姓经历这一番教育,就直接出面救市。
给个棒槌再给个枣之后,对于开化民智、让百姓多点商业思维、守信意识、办事不拖延,也是有好处的。
说不定明年全体人民缴税都积极了,要争抢这个“优先选择权”。
因为完全是官府占理,闹事的人争辩了几次,没有办法。这时那些税吏乡佐就按照县令吩咐的要求,开始宣布:
“大家也不要急,现在米家是二百三十钱一石。虽然你们今年因为缴税拖延,原本是咎由自取,但朝廷也说了,就算米再多,常平仓塞不下,哪怕新修仓库,或者给徭役和兵役的人家多发粮饷,也不会坐视粮米没法入库的。
如果米价真跌到二百钱一石,大王会托底无限量收购,以防谷贱伤农。现在还有三十钱的差价,早纳税的早好,手头有锦的也别藏着掖着了,越早缴税越划算。有钱交钱,有锦交锦。另外锦价也会平抑的,至于比现在再涨多少再平抑,那就不好说了,反正早纳税是不会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