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关张听了也是啧啧称奇,刘备还假装板了脸色:“伯雅你看得够远的呐,说,这算不算以朝廷徭役谋私!云长练的那些兵马,就算今年闲着没得北伐,要兴修水利为民,那也不是为你牟利的吧?

你倒好,提前都想着用水车把‘乐山堰’两岸都占满了,水利的工商之利,可不全被你占了。”

刘备这番话也半是打趣,半是敲打,他倒没有惩戒的意思,但也不希望李素吃相太难看让蜀地人普遍指摘。

毕竟李素这事儿的性质,相当于“国家出钱组织人力修了大坝,既利于通航也利于灌溉还能发电”,然后李素把通航和灌溉的好处让给百姓,但是水电站发的电的利益全部进自己腰包了。

水电站发电和修堰后利用水能驱动水车,原理上是一回事嘛。

别说,李素一开始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因为古人都是觉得“江边流水的水能当然是谁有本事利用就去利用好了”,怎么会因为修水车要给朝廷钱呢?

但仔细一想,如果没有水利工程,你得到的水能绝对不是稳定的,汛期会冲坏水车,枯水季又不能开工。

只不过都江堰是秦朝就存在的东西,四五百年了,大家享受其利不用考虑反哺兴修工程的人。而目前规划的‘乐山堰’可是本朝刚刚修的。

李素要是省了这个钱,未来也会导致国家财政经济混乱,大家都占便宜,还是定个规矩比较好,反正李素只要有利润空间就行,合法赚钱有什么不好。

他想了想,连忙认错:“大王说得是,此事前无古例,我竟不知如何类比,未来凡是官修水利后、民间兴建水力作坊得其利的,是该分摊其支出。

这样吧,我看兴修水利之利有三,灌溉消弭水旱之灾为首。先秦都江堰未成之时,成都旱涝交替,根本不配称为天府之国,所以防灾为首,当占一半。而航运之利为次,算三成;水力再次,算两成。

不如,以后就让受益于水力的工坊商户,承担两成的修河钱粮,在修好的水利设施中也占股两成。将来如果出售工坊,或者迁徙不再经营,也可将工坊执照与水利股份转让其他商户。而承担股份者,如遇数十年后水利设施需要维护翻修,也要按股本承担翻修款项。

便如这都江堰,虽然修于先秦,可每年枯水要淘浚飞沙堰内新积的淤泥,也要几年修筑加固堰岸。以后这部分的河工钱粮,让沿河所有工坊商人承担两成,蜀郡官府承担八成。”

李素毕竟是经历过那么多官民合办的历史的,在历史书上记载的清末洋务运动里,这样的工程数不胜数,所以信口拈来。

刘备一听,果然非常公允,商人承担两成修河款,政府压力也小不少。

“此法不错,还是伯雅的心智好使,不逼你一下有时候是真不知道你脑子里还能逼出多少好货——行,看在你主动献策的份上,咱也不计较分成了,就君子一言,两成就两成,从此凡咱益州境内,都按这个比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