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良觉得自己没办法忍受……
他是蓝田县人,又当了这么多年的兵,尤其还是在为国戍边,开疆拓土,国家该给他的待遇一定不会差,回家之后捕快营里当一个捕头是十拿九稳的。
就算不当捕头,在监狱里当一个牢头也是一个油水很丰厚的活计,再不济,去某个国朝的作坊当一个管事也是一桩好事。
问题就出在,张建良自己不喜欢,一点都不喜欢,不论是当捕头,还是当牢头,亦或是当管事,他都不喜欢,他总觉得自己是堂堂军人,操持这些事情没得辱没了自己多年征战在外的好名声。
想到这里他也觉得很丢人,就干脆站了起来,对怀里的小狗道:“风大的很,迷眼睛。”
之所以站起身,不仅仅是因为他因为流泪而羞愧,主要原因是有几个人包抄过来了。
张建良的羞辱感再一次让他感到了愤怒!
老子堂堂的帝国少校,杀一个该死的傻批,居然还有人敢报复。
小狗很精明,眼看着局面不对,就从他怀里逃出去,站在一边冲着那些人狂吠。
张建良先把军帽上的带子系在下巴上,然后缓缓抽出长刀,掏出手帕,将刀柄绑在手上,迎着一个最强壮的家伙走了过去。
壮汉停止逼近,对张建良道:“要死要活?”
张建良怒吼道:“这话该是老子说的。”
说罢,小步向前,人没有到,手里的长刀已经率先斩了出去,壮汉抬刀架住,急忙道:“我有话说。”
张建良狞笑一声道:“说你娘啊。”
嘴里说着话,身体却没有停顿,长刀在壮汉的长刀上划出一溜火星,长刀离开,他握刀的手却继续向前,直到胳膊揽住壮汉的脖子,身体迅速扭转一圈,刚刚离开的长刀就绕着壮汉的脖子转了一圈。
松开壮汉的时候,壮汉的脖子已经被环切了一遍,血如同瀑布一般从割开的皮肉里倾泻而下,壮汉才倒地,整个人就像是被血泡过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