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郭鹏也重新规定了年节和官员放假休沐的日子。
比如念及官员工作辛苦,所以把十日一休改为七日一休。
年节改五日为六日。
几大传统节日的休沐改一日为三日。
增加了一些休沐日的时间,也算是对官员的减负有个交代,没让他们出现过劳死的现象。
然后就是着重商讨了人们纳妾的规矩。
一夫一妻自然是不能改变的铁律,而关于妾侍的制度,郭鹏也进行了重新规定。
在这个时代,底层黎庶是没有纳妾的资格的,能纳妾的不是国家官员就是士人,连一般地主豪强都不能纳妾,郭鹏则提出,出于传宗接代的考量,应该适当放宽这个标准。
于是他规定,一般黎庶百姓就算没有官身,如果四十岁还没有儿子,就可以纳一名妾侍,用以传宗接代。
统治阶级内部也要进行规定。
比如一般官员只能拥有一个妾侍,非爵位官员无论官职多高,就算是尚书令,是参谋令,最多也只能有三个妾侍。
公侯伯子男五个大等级,每提升一级爵位可以增加一个妾侍,最高级的公爵可以拥有八个妾侍。
再往上就是王爵和皇帝。
郭鹏增加规定为王爵最多也只能拥有八个妾侍,唯一不受限制的就是皇帝自己。
这个规定不前溯,政令颁布之前纳妾数量不对的不予追究,颁布之后纳妾数量超标的,以大不敬问重罪,从重处罚。
这个规矩延续了汉代【功成受封,得备八妾】的规定,基本上没有超出人们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