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是真正的律法,但是具有法律效应。
郭淡要不给这钱,你都可以去告他。
但是有一点没有被列为条文,就是关于一百万两的这个数目。
而郭淡给出得解释,是非常直白的,这一百万两我也得从各地去调动,我这一下子也拿不出一百万两来,那么如果将此列为条例的话,法院势必就会干预到财政。
你们要确保我拿出了一百万两,你们就要查账,问这,问那。
这是郭淡无法接受的,且不说法院没有查税的权力,即便有,这一百万两也不仅仅是税钱,还有郭淡个人的钱,法院凭什么查私人的账户。
法院只需要确保这些补助能够到大家的手中。
这才是法院该干的事。
如果说郭淡一不留神只拿出九十九万两,法院是不是要判郭淡有罪,那也有些扯啊!
这又不是拿现金,这一种补贴。
法院方面也觉得郭淡说得有道理,其实他们也不太会算这些账,说不定还得请求钱庄帮他们计算,那又是何必了。
数目多少也并不重要,重要得是,这补助是不是真的发到大家的手中。
他们也就答应下来。
就在当日,法院就根据郭淡的草稿,将此次补助计划,列为条例,公布于众。
而卫辉府的百姓,已经习惯于法院的权威,法院公布任何条例,那都是必须得遵守的,否则的话,纠察员就会上门找你谈谈天,嘘寒问暖。
这无疑给整个卫辉府吃下一颗定心丸。
而且,商人也不需要再去找郭淡,现在找郭淡问也没用,都已经写得非常明确,难道要郭淡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