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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运粮就需要漕运,漕运就涉及到损耗问题,以及很多手续,郭淡又非官员,这不但会令账目变得非常复杂,而且操作非常困难。

朝廷也答应了,因为如今朝廷也比较缺银两。

这三府起运和留存的比例平均下来是六比四,因为很多州县都不一样,如整个卫辉府因为人口少,事也少,故此起存比例是七比三,开封府有些县是五比五,因为养得人比较多,开销比较大。

这里的税入,再加上的卫辉府账面上的那三十万两,郭淡等于承包下两百四十万两的税入。

当然,这其中还是要计算各种损耗的,扣除损耗,以及官府的支出,大概在两百万两左右。

这个数目算是合情合理得,朝廷可没有占郭淡的便宜,他们也占不到,郭淡也没有占他们的便宜,因为他的地位比较低,权力到底是可以碾压智商的,对方要不坑他,他就得烧高香了。

但这些都是次要的,因为黄大效他们不打算赚郭淡的钱,他们要的是郭淡的命,主要还是制度方面。

规定郭淡必须完全遵守国家制度,不准再搞什么契约体系。

要以农桑为主。

规定作坊只能开在指定区域内,必须执行宵禁,可不能跟卫辉府一样,完全不设宵禁。

普通百姓的进出,也必须要有官府的批条,但是因为到时没有官府,那也只能由郭淡来批,故此他们设定了限额,每年的批条是有限的,朝廷直接发给郭淡。

这限额虽然也合理,根据往年开封府出入人员统计出来的,但那是基于小农经济,要论商业的话,那就完全不合理,这基本上就限制了商业发展。

还要尊重读书人,就是什么秀才、举人、进士。

在卫辉府读书人犯法面临的惩罚跟普通百姓没有任何区别,也得去拉粪,但是实际上举人、秀才是拥有一定的特权的,在开封府这些地方,郭淡自然就不能一视同仁,举人就是可以目中无人,举人就是可以享有免税特权。

另外就是期限问题,卫辉府之前并未设定期限,但这明显是不对的,他们趁着这个机会,就将卫辉府也包括再开封、怀庆、彰德之内,设定了三年期限,三年重新评估一次,但只要郭淡做到契约规定的一切,那就可以继续承包。

三年之后,条件可以再谈,但是有限制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