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弟!”李隆基不得不开口。

“我想想啊,犯了罪吧,就应该……啊!自首,对,让他们来自首,把所有的钱全还回,不,多一倍,再打二十杖。

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写了,唐律疏议写了,告诉他们自首。”

李易嘟囔着突然急中生智,咱们允许自首。

李易汗都出来了,诈骗数额太大了,重罪免,也得打。

“他们哪有钱多还一倍?”苏颋为嫌疑人操心。

“他们已经回家,再运一批石头过来。叫他们多找人手,多装船,还能赚一笔。正好这边需要。”

李易面对钱的事情就轻松许多,简单。

“如此,是否过轻?”宋璟从另一个角度说。

“法的目的不是罚,是杜绝犯罪。被骗者无损失,眼睛除外,没治疗好,瞎掉,他们要承担。

既然允许自首,就是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过而不改,斯成过矣。今能改过,来首其罪,皆合得原。若有文牒言告,官司判令三审,牒虽未入曹局,即是其事已彰,虽欲自新,不得成首。

眼下没发文牒,被骗的人没有损失,打二十杖就行了。

不然别人自首,还要判,以后就没有人自首了。”

李易恨得牙痒痒,心情并不好。

“东主,电报,还是那里的。”有人送上来,李易瞅一眼,长出口气。

“如何?”大家等不急,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