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永穆公主烤苞米,穿粒,一穗太大,已经煮熟的苞米,刷上点酱,直接能吃。

多烤一会儿的话,更有嚼头儿。

李易以前吃玉米,喜欢吃比较老的,能搓下来粒,互相比,看谁搓下来的粒连在一起的多。

整个队伍七十一个人,全先吃玉米,没吃过。

“甜。”永穆公主居然能在酱的味道里吃出来甜味儿。

“当地人培育出来的,产量比咱们那边的所有粮食作物都高,相对来说比较耐旱,太旱了也不行。”

李易可不认为玉米种完就不管了,有时干旱,种地要打井、买潜水泵。

“比小麦耐旱吧?”永穆公主不懂则问。

“不一定,看品种,不过收割完小麦接着种玉米,冬小麦收获种玉米,玉米能收出来青贮。”

李易想一想,无法确定哪个更耐旱。

“小麦收获后,咱们种豆子,养豆虫。”永穆公主说着看一眼游艇,游艇上面有豆虫。

她现在学了许多知识,还偷偷记笔记。

“养豆虫需要人手多,耗费工时,种玉米比养豆虫轻松。

从产品价值上看,豆虫赚钱;从社会整体需求上看,玉米适合。

还有土豆,土豆人工参与的管理也少,能作为主粮吃。”

李易从经济价值与社会需求两个方面来比较。

吃豆虫,蛋白质补充多,却不管饱,玉米即使人不吃,闲胃酸,还能够喂家禽和牲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