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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陆点点头道:“可以!”

随即,他伸手一指,将严文驯等人就调给了陈少校,陈少校本名陈立秋,因为他是立秋的这一天生的,就取了这个名字。

听他的名字就可以知道,陈立秋家境肯定不好。事实上陈立秋的父亲早在他出生后就死了,他根本就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跟着寡妇母亲长大。

不过,他的运气好。因为他的母亲成了陈应的小妾,于是,他就成了陈应的养子。陈立秋其实也是传统的男人,并不希望他的母亲改嫁成陈应,所以,在参军以后,一直求战欲望非常强烈,一直愿意到最危险的地方,好想死了一了百了。

结果就是,他越是越死,越是死不了。反而多次立功,短短几年之内从一个小兵,升成少校团长。

这次新华省成立,他就自告奋勇,请求来到新华省。

严文驯看着那一颗颗比他的腰还要粗的大树:“我们流放到这里,就是为了干这点活?”

“你说呢?”

陈立秋没好气地道:“当然!难不成你们认为我们不远万里把你们送到这里来是请你们来旅游度假的?还是以为,让你过来继续当你的公子哥?”

“老子不干,凭什么?”

陈立秋懒得理会严文驯,扭头告诉身边的士兵:“盯着他,完不成任务,今天不给饭吃!”

机会摆在每个人的面前,只要看能不能抓住。

就像路振飞,毕竟是做过吏部尚书,太子太师的大佬。他自知自己家的事情,如果让他干活,他肯定不如一个年轻人。

毕竟,他现在都四十多岁,快要五十岁了,在明朝已经算是老人家了。他看着沈陆亲笔题写的沈陆县这三个字,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拍着沈陆的马屁,然后不着痕迹地说,这字太差,有些丢人。

沈陆也是自家知道自家的事情,他与路振飞不一样,路振飞是传统私塾出身,字是门面,写字决定能不能考上秀才和举人。

但是,全氏那边却不要求,毕竟,他们这些全氏学子,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字,只要写得工整既可,好不好,有没有风格,有没有艺术性并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