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阳则为长平公。
沈明泽担任商国国相兼政务院院长,朱寻担任政务院副院长兼法相,负责法务部事务。
李信担任政务院外交部部长兼纪律检查部部长。
陈应调回辽东金州,担任政事院商务部部长。
袁世卿调回辽东金州,担任民政部部长……
全旭没有大赦商国,而是颁布商王令:商国臣民,永不加赋!
第六九二章 威尼斯的蜕变
古代的税收制度,并不是单纯的粮税,还有徭役。在明代之前,中国历朝历代几乎都是战时为兵,闲时为兵。
就像秦朝,徭役分为役徭、戍两类。所谓月为更卒,指秦朝男女每年要完成一个月的徭役。所谓正卒之役,是以一年为服役期限的,这在秦律之中多称为戍,且常与“x岁”并提。
秦汉其实制度本质是一样的,只是细分不同而已。到了明朝,以户籍规定了百姓的身份,当然,类似于两汉隋唐的戍边职能的徭役取消了,然而,百姓的负担并没有减轻,反而更重。
在两汉隋唐时期,百姓可以戍边,也未尝不是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所以才就有了“三尺青锋觅封侯”的说法。
到了汉朝,汉高祖约法,“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如文帝二年,曾下令“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这次减田租之半,已经将田租降到了三十税一。
又有文帝十二年诏:“其赐农民今年租税之半”(《史记·孝文本纪》)。同书还说:“(十三年)六月诏曰:‘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勤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谓本末者,无以异也。其于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
对于这条记载的理解,学者有所争论。有人认为,自此至景帝二年凡十三年无田租。如钱剑夫就持这种观点。还有的学者如高敏就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史记·孝景本纪》记载景帝元年“除田半租”,既未云复,可见之前是有田租的。景帝时期,是三十税一的田租率形成定制的时期。
以后的历朝历代,包括明朝在内,农税真正的税率就是三十分之一,然而,各种杂税加上,百姓依旧苦不堪言,就像辽饷即使崇祯四年最高的时期,课税一分二厘。平心而论,这个税,虽然加了,对于百姓而言,其实并不算不能承受。
一分二厘就是二十枚铜钱,按照当时的粮食价格七钱到九钱之间,差不多相当于十粮斤左右的粮食,但是,官府在执行的时候,那个税就不是这么点了,加上三分甚至五分的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