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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参加劳动改造的战俘们,也得到了一条鱼,一只鸡,以及一个馒头或者一碗米饭的奖励。

至于普通百姓,则被各自的镇长通知,前往镇守所领东西。

生活在辽东多年的百姓们,自然都知道这个规矩,逢年过节,全旭总要给大家发一点东西,从不例外的。

这次算是双喜临门,发的东西多了一些。每户发一百斤装的面粉一代,十斤猪肉,十斤羊肉,还有二十斤鱼,两斤糖果,以及一人四尺布。

这让领到了东西的黄富春感觉自己像做梦一样,以前在陕西老家,那些当官的总是想方设法,从他们老百姓手中抢东西,现在倒好,当官的居然给老百姓发东西,简直就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像黄富春这样的辽东新移民,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哎呀,这天还真的会掉馅饼!

当然,也有人他就很怀疑,怀疑官府是不是不安好心,没有办法,大明的官府公信力,已经被耗尽了。在百姓眼中,官府靠得住,母猪可以上树。

但是看到所有百姓们都兴高采烈的去领东西,他们也不敢多说什么。然而,当看到某些百姓领到的东西特别多,他们只能领到十斤猪肉,这些百姓却能领到二十斤的时候。

他们心理不平衡了,叫:“凭啥他们能比我们多领一倍的肉?凭什么?”

镇长满脸鄙夷的道:“你们懂个屁,人家的儿子在军队里服役,军属逢年过节可以领取双倍的福利,这是武威侯立下的规矩,怎么,你不服?”

“不服,那是万万不敢的!”

此时全旭的名气在辽东,那可是万家生佛的,看着周围的百姓,有意无意的捋起袖子露出结实的肌肉,那几个刺头便吓得一哆嗦,老老实实的说:“服,服!”

他敢肯定,如果他敢说不服,马上会有一大帮百姓上来用拳脚对他进行非常耐心的劝解。

在辽东,全旭的话就是圣旨,不,比圣旨还好使!

事实上,不止是辽东,包括大名府的全家庄镇,京南大泥淀的全家山庄,位于河套平原内公平军。

虽然陈应、罗世明以及崔成友、徐彪等第六旅将士没有来得及参加全旭的婚礼,但是,全旭的命令,他们执行得非常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