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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世明扬手一巴掌拍在那名军大衣的脑袋上:“二虎,你他娘的想啥屁呢,吃着东家的,穿着东家的,喝着东家的,你还想着分银子?二虎,不是我说你,你的良心让狗吃了?”

二虎一脸羞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咱们做人讲点良心好不好?”

罗世明朝着众人大吼道:“都听着,要是谁他娘的手不干净,不用东家吩咐,我罗世明第一个不放过他!”

“好!”

众人开始抓捕那些被吓破胆的土匪,打扫现场。

如果放在后世,普通人看到尸体就会害怕,可是众人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

那些被砸死或者被末日堡垒撞死的尸体,都被众人拉起来,全身上下扒得干干净净,当然,并不是他们有什么特殊癖好,主要是土匪身上的衣服,在这个时代值点钱。

在工业时代,一件廉价的衣服,十几块或者几十块钱,然而,在明末这个时代,哪怕最廉价的葛布,一匹也要一两多银子,上好的丝绸或锦缎,绸缎,都是价值十几两或者几十两(大明1566里,有一段情节,五十万匹丝绸,价值七百五十万两,那是批发价。)

普通百姓一年都添不一了一件衣服,土匪尸体上的衣服虽然脏,虽然破,洗洗缝缝补补,一样可以穿。

就在全旭转了一大圈,发现再也没有土匪之后,他就开着末日堡垒回到了大院,将末日堡垒停在庞大的仓库内,全旭和三娘下了车。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全旭看着这辆立下大功的末日堡垒,瞬间感觉胃里翻江倒海。

第三十四章 横财一万两白银

全旭在夜里充当马路杀手的角色,开着这现末日堡垒横冲直撞,他当时非常爽,撞倒了不下一百多名土匪。

无论是撞墙,还是撞大殿,对于末日堡垒的损害都不大,军功品质的大梁都没有变形,被箭射和刀砍,也仅仅留下几道斑驳的划痕。

最重要的是,这辆末日堡垒上的鲜血,沾着无数土匪的鲜血,和各种身体的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