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怎么好意思,这样吧,多少钱,你说个数!”
全旭有些奇怪,这个房子埋了五千两黄金,可是看着王敬祖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有钱人啊。
他的皮肤干裂,像树皮一样,身上穿的衣服也是葛布做的棉衣,看着上面的油光,估计也有好几个年头了。
“不用,不用!”
全旭朝着三娘摆摆手道:“你去取几件棉衣过来!”
三娘与丫丫一起出去,不一会儿就每个人抱了两件棉衣走了进来。
“这四件棉衣,应该值几两银子吧!”
王敬祖的眼睛亮了起来,全旭一文钱不给他,他也不敢反抗,可关键是全旭给了,他就可以接着。
这一件棉衣放在市场上,估计要五六两银子。
事实上,明朝属于手工经济,布帛和成衣的价格一直都很贵。在卢象升看来棉衣只值三四两银子,因为他买衣服,别人都是半买半送。
四件棉衣二十多两银子,这几间泥土房不算地皮,建的时候,花不到十两银子,就是乡里乡亲过来帮忙,用了一个多月而已。
王敬祖抱着棉衣,欢天喜地的离去。
这个时候,杨陆凯将一份告身放在全旭面前。
全旭看着告身,只见上面写着:“全旭,男,原籍湖广龙山,现籍大名府大名县金堤乡,旭矜贫恤独,救灾恤患,乐善好施,家境殷实,现委任大名县金堤粮长!”
上面还盖着知府衙门的大印。
“啥意思,我成了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