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风华的世界里,他的一份亲笔字帖足以在京师换来一套宅院。现在真是太掉价了。
在县学这里混了顿晚饭,还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一早,王霄在城里转悠着来到了雁回楼。
找了个位置坐下,点了两个小菜,一壶劣酒。花光了昨天写信赚的钱,就开始等着人上门。
他昨天就打听过了,衡山派的刘正风要金盆洗手。路上也见到了许多劲装打扮的江湖人士。来这里遇到田伯光与令狐冲的机会很大。
果然,没多大会的功夫就有三个人走了上来。
一个光头俏尼姑,一个满脸不羁之色的年轻人,还有一个有着一双三角眼,目光凶狠,腰畔佩刀的汉子。
“小子。”那身穿华服的汉子走到王霄这边,把佩刀搁在桌子上“把位置让出来,到边上吃去。”
王霄左右看了看“你在跟我说话?”
汉子笑了起来“你莫不是个傻子?这楼上除了你,难道还有别人不成?”
“这位兄台。”王霄伸手示意三人坐下“我大清早的跑来这里,占了这最好的位置正是吃喝高兴的时候,你们让我换位置。换做是你们,能愿意不?”
汉子笑声愈发大了起来,直接坐下拿起酒壶灌了一口。随即吐掉“呸,这东西也能喝?”
那年轻人也过来在另一边坐下,向王霄抱拳行礼“这位兄台,田兄的脾气不好,你还是听他的把位置让出来的好。”
“我是个读书人,做事讲究一个理字。让位置可以,总得有个理由吧?”
“读书人?”田兄阴恻恻的打量着王霄“不是吧。看你手指关节粗壮,手上老茧还这么厚。腰身挺拔孔武有力,明显就是练过的。”
王霄点头“我文武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