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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背景有背景,要能力有能力,这种人的前途要是不好,谁的前途好?

“没错!不过,小玉米也算是立下了大功,朕以前当她养的那只獒犬只是一只宠物,如今在关键时候却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真要说起来,朕应该给这只獒犬厚赐呢。”

李世民以前其实比较喜欢打猎,而喜欢打猎的人,对于猎鹰和猎犬的喜爱,几乎是必然的。

“陛下,微臣倒是觉得那个金毛参与破案的事情,对我们大唐今后的破案有许多借鉴之处,如果利用的好,也培养一批像金毛那样的獒犬,不仅可以用来探案,也可以配合大明宫的防守。毕竟有的时候,狗的鼻子和听力要远远高于普通人。”

作为百骑司统领,李忠敏锐的感受到了金毛的特殊作用。

既然金毛可以训练成如此神犬,那么其他狗狗呢?

哪怕是训练不到金毛的水平,只要能够比普通的狗狗厉害一些,也是不错的啊。

至少要是有人想要潜入大明宫的话,难度就变得大了很多。

“朕听说草原上就有许多牧民养殖獒犬,主要就是为了帮忙看守牛羊,防守野狼的袭击。以前朕一直觉得这是游牧民族才做的事情,如今看来,楚王府也有人掌握了特殊的训狗的方法啊。”

“如今的飞鸽传书,就是楚王府的人带头使用的。推出之后,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就成了长安城勋贵们与各地通信的主要手段,百骑司更是安排了专门的人员去培养信鸽。那鸽子,也不是这些年才有的,但是以前大家都没有想到过还可以这样利用。

这狗狗也一样,虽然跟大家相处了不知道多少年,但是很多能力并不为我们所熟知。所以训练专门的犬只,放在特别场合使用,就变得很有必要了。特别是在军中,如果有军犬配合守卫营地,那么敌方斥候想要混进大营,那可就比登天还难了。”

李世民可是懂军事的人,听李忠这么简单的一分析,立马就同意了安排人员专门训练军犬的事情。

“可以在大唐皇家军事学院里面专门成立一个班级,用来训练各种犬只。人有聪明人和笨的人,朕觉得狗也一样如此。到底什么狗最适合军中使用,什么狗最适合百骑司使用,什么狗最适合警察署使用,这个都需要好好的研究。到时候,朕希望各种特殊的犬只,能够为我大唐做出特别的贡献。”

李世民如今已经渐渐的感受到了大唐皇家军事学院带来的好处,有什么新的想法都愿意放在这里去尝试。

……

五合居中,郭得志再一次的亲自上场给客人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