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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在几年前,哪怕是一口陶锅,在草原上也是家境富足的代表。

铁锅?

部落首领也不见得有一口破旧的呢。

“可以是可以,但是真要是把生意做得更大,那么我们部落里头基本上就没有办法留下人来看管了。甚至一些健壮的女人也要帮忙干活,那些老人孩子留在部落里,要是碰到了马贼……”

仆骨思自然也是希望挣的钱越多越好。

那些金币银币,要是放在几年前,他可能觉得还没有几只牛羊来的实在。

但是现在见识了它们在凉州的购买量,仆骨思是彻底喜欢上了它们。

金光闪闪的金币,放在太阳底下照射一下,仆骨思都能感受到一种别样的幸福。

“首领,要不我们这次去凉州进货的时候,干脆把部落的人马全部都迁移到凉州城外吧。以后我们就也是凉州城人了。这样我们再去各地贩卖二锅头,也不用担心它们的安全。”

科尔曼将自己心中思索了好一阵时间的想法给说了出来。

不得不说,这个决定是有一点激进的。

虽然仆骨思带领的这个小部落,不成什么规模。

但是也在大草原上有自己的落脚子弟。

如果按科尔曼的做法,那就相当于彻底抛弃了这片操场,甚至彻底抛弃了过忘游牧而居的生活。

这个改变,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

“首领,我听说凉州的那些唐人,家中一般都不会放特别多的金币银币,而是把它们存在大唐皇家钱庄里头,或者兑换成银票,这样就很方便保存。如今我们部落里可是放了不少的金银币,如果我们外出的时候真的碰到马贼,或者旁边其他的部落的觊觎,那么我们的损失可就大了。

但是只要我们迁移到凉州城外,把金银币换成银票,不管是随身携带也好,还是藏在什么地方,我们都可以放心大胆地出来做事。按照现在这个势头,不需要几年,我们也能像那阿斯卡和蒙巴顿那样,跟唐人把酒言欢。那种日子,不比我们在草原上舒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