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日子,圣王下了《禁杀婴令》,宣讲的县令官人告诉百姓,本县的男女比例,已经达到三比一!(史实,但却是明初的数据)
也就是说,本县男子的数目,是女子的三倍!大唐男多女少最严重的地方,本县排第三!
难怪那么多人娶不上媳妇,这比例也太吓人了。
可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个事实。平日里都能见到,明显就是男子很多,而女子很少。
原因么,大家也都清楚,残杀女婴!
《禁杀婴令》一公布,他们就忍不住想嚎啕大哭。
圣王说了,不能让大唐男儿无女可娶,从今日起,凡是生女婴者,可每年领取一块银元养育钱,一直领到五岁!
还说,凡是将来嫁女达到三人者,可免税一年。
至于杀婴的残酷处罚,他们也就觉得可以接受了。
毕竟,谁愿意杀害自己生下来的孩子?
日子慢慢好过起来,朝廷给了补贴,为何还要杀婴呢?又不用再缴纳人头税。
他们平均每户二十亩田,只要年景不差有耕牛,一年两季五十石粮食。扣除十石税,还剩四十石,足够养活十口人!
这还不算家里女人养蚕织布的收入!
这种情况下还要杀婴,那就是狼心狗肺了。
所以,腰斩再酷烈,也杀不到他们头上,反正他们有了保障,也不会再干杀女婴的事,造成男子无女可娶。
但是,在浒墅乡古柏村,今日却出现了很不谐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