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新政内容最令人瞩目的,还不是开设女科的事,而是“官吏一体”和“乡村公所”。
移民们都记得,大宋朝的时候,官就是官,吏就是吏,泾渭分明。像县衙的司房,捕头等。甚至衙役之类,连吏都不是。
而什么里正,保正这些乡村主管,也不是官,纯粹是宗族推选出来的。
可是如今,所有的吏员,竟然全部算是官身,升迁之路全部打通。为此,曹魏时的九品制度,被改成了十品制度,多了一个“十品”。
乡村,更是设置了乡村公所。
新政中说,一千户到两千户设立一乡公所,置乡正一员正九品,乡丞一员从九品,司妇使一人,正十品,治安使一人,正十品。
乡公所只有四个官员,却协助县衙征税治理,保境安民。但还不是最小的官衙,最小的官衙是村公所。
一百户到两百户设立一个村公所,置村正一人正十品,治安使一人从十品,司妇使一人从十品。司妇使是监管生育,打击溺婴的女官,所以必须已婚已育的女子担任。
俸禄方面,最低的从十品,每季度四两,能养活一家几口人,到了正九品的乡正,每季度八两,已经能让几口人过的比较丰裕了。
李洛新政的厉害之一,就是打破了“皇权不下乡”,通过设置乡村公所,彻底让君权掌控了基层。
汉朝之后的乡村之长,并不是朝廷委任的官员,而是地方宗族和乡绅势力的代表。所以,往往乡村之长,也是族长,地主。
这使得乡村之长为了宗族和地方利益,往往挟裹“民意”和县衙对抗,甚至多次出现乡村之长消极征税,抗税,带领百姓驱逐衙役的事件。
这极大的损害了国家的动员力,以及政令的执行度。无法有效掌控基层,让看似强大的帝国,成了泥足巨人,再也难以具备秦汉那样的动员力。
李洛等于是将官吏打包变成后世的公务员,俸禄全部走国家财政。
那么,李洛和崔秀宁的做法,会不会让国家财政不堪重负呢?非也。
以宋朝为例,虽然一个县的官员只有几个人,看似很少。但不算官员的皂隶等小吏,都是要吃饭的。怎么办?截留税款,勒索小民,额外征税。
各级官员为了养活属员,就有借口贪墨公款,招权纳贿,导致吏治更加败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