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修书!”王勃的眼睛很亮,“既然我的性子无法出仕,那便去修书。我九岁时就能作《指瑕》,且积累几年……难道只有为官才能轰轰烈烈?”
这娃的智商真的能碾压所有人。
学霸都不足以形容这厮。
一般人九岁在干啥?
大多还在被父母训斥,有的还在撒娇,整日纠结功课好多……
王勃九岁就通读了颜师古的《汉书注》,并发现了许多问题,于是编写了《指瑕》。
去交趾探望父亲的路上随手就是一篇流芳千古的《滕王阁序》,注意,是立时就作出来的作品。
一般人写诗作赋需要酝酿,短的数日,长的一年半载不在话下。
立时而作的凤毛麟角,立时而作序文更是难上加难……作出千古传唱的名篇……这个难度无法想象。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是传唱了多少年的名句。只是看一眼,仿佛看到了那幅美景。
王勃现在的表态就是……哥就算是不出仕,改教书了,可你大爷还是你大爷!
有斗志是好事。
贾平安颇为欣慰。
“好生读,到时候我为你相看一个宜家宜室的娘子。”
王勃脸一红,“先生,还早呢!”
“早不早的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