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怒端着弩站在烽燧上,他现在很赞同伯鱼司马在军官会议上说的那句:“友军才是第五营最大假想敌!”
第五伦在平日耳提面命中,经常把大新其他军队称之为“贼民之兵”,而第五营是“护民之兵”,要求泾渭分明。
他给守卫特武南界的当百、士吏们放了权,若安定郡贼民之兵过界祸害百姓,直接把他们当盗匪痛击就行。
这一带刈(yi)麦快结束时,里中的父老很有眼色,让妇女们脸上抹了泥巴躲远些,他带着一群老头子携壶提浆,战战兢兢地过来犒劳第五营士卒。
臧怒粗眉毛松弛,笑容倒是很好:“都刈完了?”
父老忙道:“亏得将军为吾等守着,不必担忧盗匪来扰,都收完了。”
水和食物是可以接受的,臧怒来者不拒,让士卒们该吃吃该喝喝,但当父老们提出将打得的粮食分他们一车作为犒劳时,臧怒却肃然摆手。
“我不是什么将军,再者,若是被伯鱼司马知晓,是要严惩的,父老莫要害我。”
同一个烽燧,还有隶属于宣彪的“军法吏”盯着呢,他们都是性格偏执之辈,守的是第五伦定的规矩,事无巨细都要上报。不拿百姓一针一线做不到,但大车大车拉却要立即喝止。
按照第五伦“军民要打成一片”的要求,臧怒蹲在地上,和父老闲聊开了:“老丈,吾等也是穷苦人家出身,我过去甚至是田奴,你看这手上的老茧,都是握镰刀握出来的,知道地里的苦。伯鱼司马说了,该征的粮,都含在秋后的田租里了,没有额外的赋。汝等交给官府,官府再给吾等作为粮饷,足矣。”
给第五营的粮,特武县是不敢揩油的。
等父老们千恩万谢告辞后,还是有士卒看着他们拉走的粮食和农妇咽口水,乘着军法吏不在,问臧怒道:“臧当百,我还是不明白,虽说伯鱼司马让吾等每顿餐饭前都要喊‘吾等衣食皆取之于民,故要当护民之兵,不得残害百姓’。”
“可粮食衣裳虽是平民百姓所种所缝,但若没有伯鱼司马掌军,也不会白白给吾等啊。”
这几个士吏、什长有些不忿,他们过去饱受欺凌不假,但对欺辱自己的人,痛恨之余却心怀羡慕。
当了军头后,他们本以为,能学着其他部曲做一做人上人,如今却得憋屈着。
看见想要的布料不能拿,瞧见可人的小女子不能抢,按照第五伦的说法,军队俨然成了农夫们的帮佣,凭什么?
于是便嘀咕道:“所以归根结底,吾等吃的还是伯鱼司马的饭,穿的还是第五氏的衣,与谁种地,谁纺布全然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