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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旅馆,遂成为不洁、污秽、肮脏、淫荡、藏污纳垢之代名词。

蓟王不知内情,扎营于犯罪之地。

此时,便彰显夜女王之威力。

宿营地还未及展开。便有无数篷车,蜂拥而至,围成水泄不通。

商道旅馆,本就是鱼龙混杂,是非之地。蓟王车驾,精工细作,穷工极巧。必遭人窥视。混在无数篷车之中,安全自是无虞。这群游走于繁忙商路,举家以占卜通神、仪式歌舞、巫术草药等,诸技为生。稍后罗马帝国覆灭,西陆衰败,陷入黑暗中世纪。遂劣化成,以盗窃、刺杀、行妓为生。后世称之为“吉普赛人”。

时下,美索不达米亚篷车民,亦是“神娼”来源之一。神娼,乃是属于侍奉神明之神职人员。只在神庙与朝圣者发生关系,取“夜合钱”奉神。早期罗马贵妇,终其一生,还须最少有一次到神庙为娼,“为神奉献”的经历。

古希腊史学家希罗多德(hoΔotoΣ),称之为“神娼服役”:“巴比伦和塞浦路斯规定,妇女一生中,必须要进行一次‘神娼服役’。即进入女神庙充任神娼,接待异乡人,尤以处女为佳,收入所得纳作对女神庙的供奉。”

又说,“(神娼服役的妇女)坐在那里,将身体交给一个陌生的男人(不管多丑多臭,女人都不能拒绝)”,“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将她带出同卧,否则她不准回家”。

传闻,有丑妇,在神庙阶前,枯坐三、四年之久,不得回家。只因无人问津。

据蓟王所知,天竺亦有类似“庙妓”。

与后世娼妓,最大不同有二:场所为神殿,夜合钱奉神。

有神娼服役之家,必得神殿庇护。正因如此,虽居无定所,却可借服役之名,往来各地,进出各城神庙。且无有关税,少遇盘问。

于是,刺探信息,便成篷车民,另一项特技。至于毒药刺杀,亦是必备技。

深居简出蓟王后宫。举手投足,无懈可击蓟宫仪之椒风美人,英妮娜。自伴驾西行,便如鱼得水。

篷车聚集之地。便是暴徒,亦避恐不及。

蓟王宫藏龙卧虎。何惧鱼龙混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