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违背秦法的基础上,来修正。

嬴政问道:“此言言之有理,但今日秦国之势,客卿敢列举延缓修法之举,让诸君一听。”

李斯平静地说道:“今日之论,诸位为秦法所谋,亦为国谋,就事理而言,诸位皆是天下名士,尚见仁见智,修正秦法,若上下一体同心,不足以顺乎人心也。”

臣子们不由纷纷点头。

修正秦法,也必须要让所有人都觉得可以。

不能谁争赢了,就听谁的,这样,在实施起来,还是会出现问题。

李斯继续说道:“然而,春秋战国以来,举凡变法之争,为政之争,治国之争,往往皆陷于实用功利之论战,一不深究法令国策大道根基,二不洞察千秋万代之长远利害,随之才使得法令流于刑治,功利囚于眼前,而要在秦国再度变法,便要先从学理入手,深究历代治国之道,以千秋史家之目光权衡法令得失,此等见识若能风行朝野,再度变法有望矣!惟其如此,不如先修书,后修法,书为法之绸缪!大王以为如何?”

朝堂顿时一片噤若。

纷纷惊叹这个客卿好生厉害。

就连嬴政也不由动容了。

先别说李斯的理论,用长远的目光来看到秦国的再次变法。

就说目下,先修书,等书成了,在对应时势,该变的变,不该变的不变。

而且,朝野上下都要有这个心思,那就是上下一体。

然而有没有呢,已经有了。

因为诸位都知道,商君法是有弊端的。

先修书。

这就是为,书为法之绸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