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有三派。
分为法术势。
韩国也是法家治国,但是在申不害的变法中崇尚的就是术!
瞿秋离的意思是,法应该是在国家手里,万民手里,但如果将法家的权柄放在一个人的身上,那就是人为干预了,人为干预了就不是法,因为人是无法控制的,遇贤则好,遇愚则亡国,就是说,你将法给了君主,君主若不是明君,就会把持这个法柄祸乱天下。
秦国就是遇见了明君。
韩国就是遇见了昏君。
苏劫也不反驳,而是顺着说道:“不错,法制虽有人的因素介入了,但是人一旦立出法来,这个法便脱离于立法者而存在,即便,立法的初衷乃是为君主来服务,但是一旦将立法变成了文本,那文本的解释权便在大臣手中,所以,世人只看到了秦法之表面,却没有看到,我秦国是提倡以法为教,以吏为师,这样做,在将来秦国即便遇见愚蠢之君,只要按故旧班,也自然削弱了昏君想恣意妄为之举。”
苏劫之言。
瞿秋离抚须皱眉,说道:“可是,不管你如何说,法家的权柄,更多将权利集中在君主手中,从而使得攥权的出现。”
苏劫笑道:“不错,我秦国法制本就是借着君主之手,让君主之外,在无特权,但此前本侯也说过,立法为文本,行法为吏治,君权依旧至上,但吏治不清,便可收回其权,先生以为如何?”
苏劫的意思是,名义上君主确实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但是天下之大,权利必然是在吏治手中。
行了法制,在整治吏治。
才是长远之途。
仿佛打开了众人心中一直以来对法的误解。
一个国家,对一个学说的运用,也有不同,看法也不同,何况百家。
秦韩便是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