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度,以你看来,应该让谁去那边?”

……

清脆悦耳的铜铃声,由远而近的在茫茫沙海中回响着,一支骆驼队就这么在大漠中朝着西方行进,这支骆驼队的人数不少,骆驼却很多,足有四五百乘的驼队将队伍拉的老长,缓慢地朝西方前进着。

“告诉后面快点!大家加快速度,通译说了,前面很快就有绿洲。我们到了绿洲再好好休息!”

骑在骆驼上裹着贝都因人白色长袍,头上包了块同样白色头巾的李文锦眯着眼,抬头望了望天空,火辣辣的太阳还高悬在天上,太阳离开落下去还早着呢!舔了下干裂的嘴唇,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摸被驼鞍旁的水袋,水袋现在分量很轻,里面的水最多只剩下一半了,在沙漠中,至少要保证水袋里剩有一半的水,毕竟,谁都不知道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什么。

即便是晋国公世子,可无论是骑马,还是骑骆驼,李文锦都不陌生,不过这的滋味确实不好受,况且他刚从大明回来不过一年多,习惯了秦淮的繁华之后,一时间这样的生活还是很难适应的。

不过,即便是无法适应样的风餐露宿,李文锦也没有其它的选择,他必须要赶在国主的使者之前,抢先与太子见面,只有如此,他爹和兄弟姐妹们的姓命才能够得已保全。

为了抢在他们之前见到太子,李文锦他们选择了从沙漠前往西奈。

银子,在很多时候,确实是无往而不利。

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或许在新大陆,在黑非洲的野蛮部落之中,银子很难发挥作用。但是在旧世界,或者就在欧亚大陆,银子确实是无往而不利的。

在使出了银子之后,那怕就是那些所谓的“先知的后裔”,也黑眼球子只认白银子,主动的为他们充当起向导来。

离开巴格达已经八天了,在沙漠和戈壁上走了一千多里路,现在的李文锦头发、胡须都是乱蓬蓬的,鬅头垢面的模样,那里还能看到一丝当年秦淮河畔李公子的英俊潇洒模样,就连曾经白净的脸庞也在美索不达米亚的风沙烈日吹拂下变得粗糙的像丝瓜皮一般。

肮脏不堪的天方长袍散发出一股汗臭味,沙漠中条件很艰苦,根本就没什么条件让他好将自己好好的收拾一下,能用沙子擦擦身子,都算是洗澡了。可据向导所言,这里距离他们的目的地还有好几百里的路程。

“要是在大明多好啊!”

李文锦暗自叹息着,可惜这里不是大明,不然的话,也就有火车了,这一千多里的路程,也就是一天多的工夫就到了。那会像现在这样连个路都没有,这一路上不是沙漠就是戈壁,在这鸟都不拉屎的地方整天骑着骆驼,看着漫漫黄沙,闻着骆驼屎的味道。

如果不是为了爹和全家人的将来,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来这种鸟地方,这种路简直太不是人可走的了。

舔舔干裂的嘴唇,看看周围一望无际沙丘,李文锦勒住骆驼,探身问身边的向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