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打仗年年有,打仗也是隔三差五就有这么一回,但是,征高句丽却不是普通的仗。甚至这仗比起东西突厥来,更受朝廷的重视。太宗李世民当初东征西讨,基本上没吃过败仗——就是先败,后头也会胜回来——惟有在亲征高句丽的时候吃了大苦头,临死犹自抱憾。
所以,作为孝子,李治当然应该完成已故父皇的遗愿。在他的心目中,能让武将把高句丽王献俘阕下和太庙,那就是他超越乃父李世民,成为一世明君的最大标志。于是,当泉献诚代表其父泉男生和大唐达成原则性一致之后,整个大唐的武将系统,就开始急速运转了起来。
是正儿八经由重将带重兵,还是由一个资望稍浅的武将带上几万人马,这就成了上上下下争执不休的问题。
而在李贤看来,高句丽要打,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只要不出太大的纰漏,这一仗是稳赢不输的。而真正重要的是,打下了高句丽该怎么办,该怎么治,如何让胜利的果实不被新罗窃取,这才是最大的问题。于是,在自己出马肯定没结果,又对老妈的说项没把握的情况下,这一天,他便拿着大包小包的礼物前往通利坊李绩的别院探望这位师傅。
他如今已经快要加冠,再加上老李一把年纪,所以已经不像平常那样天天来纠缠,但隔三差五依旧会骚扰那么一两回。所以,看到他一反常态带上一堆东西,引路的李家家将立刻空前警觉了起来,引路的时候就忍不住问道:“殿下,今儿个莫非是什么大日子?”
李贤平日和这年轻家将交过不少次手,所以人家一说话他便猜到了这言下之意,没好气地就着后脑勺就是一巴掌:“不是大日子我就不能给师傅送礼?废话少说,走你的路。”见对方悻悻转过身去,他忽然又开口问道,“师傅这几天身子可好?”
“嘿,国公爷结实着呢,每天吃好喝好睡好,早起打拳,我们三个年轻人都招架不住他一个。”一说起李绩,那家将登时眼睛直冒小星星,崇拜之色溢于言表,“照我看,国公爷活个一百岁没问题,这身子骨打熬得比年轻人还好。”
长命百岁就好……
李贤总算放下了一颗心,要知道,今年死人实在是太多了,眼看李绩也已经七老八十,他没法不担心。直到远远看见李绩在那里把一根长枪舞得水泼不进,他终于长长舒了一口气——看这老当益壮的好身板,别说活个两三年,只怕十年八年也没问题。
让那家将把一大堆东西都拿走了,李贤方才一个人在演武场边看着。一面端详那潜龙出水一般的枪势,一面和自己往日与薛丁山对战的经历相比较,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小薛如今年轻,劲道上更胜李绩三分,但这精气神上头还是逊色了许多。人说老将出马一个顶俩,果然一点不假。
正思量间,他忽的感到身上感觉不对,立刻本能地横挪出去三尺。这脚还没站稳,就只见原先站立的地方闪过一道寒芒,紧接着那沙土地上就是一个深坑。定睛看时,却只见李绩横枪站在那里,脸上满是赞许的笑容。
天哪,怎么他这个师傅老是来这种突然袭击的招数?
“不错,身体已经有本能的反应,就算上了战场也总算有七成保命的机会,不枉跟我学了这十几年!”
“才七成保命的机会?”李贤登时郁闷了,他最初学本事虽说只是为了保命,可要真说这十几年的功夫只是为了这俩字,那也太令人憋屈了。“我不至于这么不中用吧?”
“我说的七成,那还是因为你有一身好甲胄,否则,一个新丁上了大战阵,能够不跌下马就不错了!寻常的新丁都是从小阵仗开始,然后一步步才能成为百战之兵。你一个尊贵的皇子,谁敢让你去剿匪或是带几十个人拼杀?”
“算了算了,我可说不过师傅你的道理。我有自知之明,打仗的事情交给专家,我学习总行了吧?理论结合实践,一旦实践多了历练多了,我就不信脱不去这新丁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