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翁仲个头太高,不灵活,这是他的致命缺陷。遇到朱亥这样的高手,其结局是注定的,他必死无疑。
朱亥和翁仲同时伸出右手,紧紧握在一起,一脸的钦佩之色,两人是惺惺相惜,见面只屁大一会儿功夫,就成了知交好友。
秦异人上前,左手拉着朱亥,右手拉着翁仲,左看看,右瞧瞧,乐得嘴都合不拢了。
朱亥是天下少有的猛士,翁仲更是千古有名的“长人”,能有这两位豪杰为他所用,要秦异人不欢喜都不成。
“走!进城!”秦异人拉着两人,当先而去。
黄石公他们忙跟上。
秦异人一边走,一边与翁仲交谈,得到一个让他绝对想不到的消息,翁仲眼下不过十九岁。十九岁就有这样的神力,等到他身体处于巅峰时,他的神力又会是多大?光是想想就让人震惊的了。
翁仲本是陇西本地人,自小就力大无穷,而且身体结实,肌肉如同铁疙瘩似的,就是用木棍砸,他也不觉得疼。
有如此一个大力士在家,干活就不用愁了,他一个人顶几头牛,到了耕地之时,他拉着梨头飞奔,捷逾奔马。
尽管如此,仍是让他的父母发愁,不为别的,那就是他太能吃了,比猪还能吃,家里的粮食还不够他一个人吃的。他家原本日子过得不错,就是因为有他这个“吃货”,最后成了穷人。
郡守听说这事后,就把翁仲召入军中,这才解了他父母的燃眉之急。翁仲十二岁就入军了,到眼下已经七年了,在这七年间,他杀死的羌人不下数百,羌人听到他的名字就害怕。
了解了翁仲的身世,秦异人大是感慨,真是了得,好一条好汉。
郡守把秦异人他们请进郡守府,命人送上茶水,陪着秦异人他们说话。
“禀大人,羌人入侵。”正说间,一个斥候飞也似的冲了进来,冲郡守禀报。
“可恶的羌人!”郡守恨得咬牙切齿。
羌人和匈奴一样,属于游牧民族,没有发达的科技,没有精良的装备,其战力相当低下,不是秦军对手。可是,羌人有高山密林可以依托,进可攻,退可守,时不时就来滋扰秦国,一发现情形不对,就朝高山密林里一钻,强悍的秦军只能徒呼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