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少阳和杜如晦便把基金会的事情给他们说了一遍。
“好,这法子好,那我拿出全部家财,也有了个明确的去处,心里也就踏实了。钱财乃身外之物,老朽这把年纪,留着也没用了,儿女都大了,也用不着我照应他们。我这就让他们登记造册,然后把金银珠宝古玩字画移交给你,把所有店铺和田产都过户到你的名下……”
“不不!不是过户到我名下,好象我为了这笔钱才给你治病似的。是过户到基金会的名下。”
“基金会的名下?”杜淹茫然了,浮肿的眼帘面呈一条缝,瞧着杜如晦。杜如晦自然也搞不懂。
基金会在现代民法里是一种拟制人格的法人,可以拥有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以以法人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法律制度。左少阳给他们耐心地解释什么是法人,为什么一个组织可以当作一个人来看待,他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见他们难以理解,左少阳又拿出衙门的财产来说事,说了半天,杜如晦他们还是不懂,因为古代没有财产登记制度,也没有什么房产证之类的,衙门的东西是皇上的。归于个人,并不存在集体所有这种制度。
家庭财产也是这样,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也就是说,理论上,所有的家庭财产都是属于家长所有的,也是归于个人。不存在由某个组织享有财产所有权的问题。
所以,尽管左少阳打了很多比方,找了很多例子,说得他口干舌燥,杜淹和杜如晦等人还是一脸茫然。
这也难怪,唐朝商人的地位非常低下,连做生意都被圈定在固定的东市、西市里,而且进行时间上的限制,对商人也有种种歧视制度,商品经济不发达,自然不可能产生民事法人制度。脑袋里也就更没有法人的概念,也不可能理解和接受这种制度的。
左少阳彻底泄气了,他两手一摊,道:“那你们说该怎么办?”
杜淹是不敢乱说的,这时候生怕惹恼了左少阳,到底是自己的性命要紧,拿出巨额钱财,目的就是这个,不能把主要目的给破坏了。所以瞧着杜如晦,让他拿主意。
杜如晦道:“方才左公子你说的,成立一个基金会对财产进行管理,这个我听懂了,就是让大家一起拿主意,不要独断专行嘛,这没问题,只是,这财产,你说归基金会所有,把田产这些都过户到基金会名下,这就不能理解了,照我说,还是划归一个人名下才行,由他来掌管,这个基金会的人,帮着一起出出主意,群策群力嘛。”
左少阳苦笑,感情自己前面说的都白费了,本来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委员会管理制,成了一个人说了算,其他人帮着出主意的首长负责制或者说是主人幕僚制。如果连杜如晦这号称神童的超级知识分子都不能理解的这种法律制度,那就别指望别人能理解了。
想想也是,千百年来帝王君主制都是讲的一言堂,在朝廷,皇帝说了算,在衙门,刺史、县令说了算,在家里,家长说了算。整个社会都是一种一言堂的制度格局,民主制度那时候恐怕连萌芽都没有。人们都已经习惯了服从,听从上司的指派,自己拿主意自己当家作主,还没这个习惯。
左少阳费了一番口舌之后,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叹了口气,道:“行,那你们说,这些财产该怎么办?划归谁的名下?”
杜寅小心翼翼瞧了一眼左少阳,陪着笑道:“这些东西,要不就不过户了,依旧还是落在我们杜家,如何用度,左公子你说了算,啊不,还有那个基金会,你们说了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