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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阿水急道:“总得试一试啊!”

狄烈没说话,目光定定盯住桥面上首尾相连、拥堵在一块、久久才挪动一下的绵长车辆,仿佛想起一些久远的事……良久,狄烈嘴角勾起一抹笑意,回首对三人道:“不用那么麻烦,有这个就行了。”

狄烈说的“这个”,就是他的大狙。

眼前的情形,与狄烈刚降临到这个时空时,在金营的那个夜晚何其相似?同样的一排排车辆,一眼看不到尾,只需要一点星火……当然,也有不同之处,当日是近距离开枪,而现在,是远距离射击。

远距离射击的麻烦之处在于,子弹的弹道是呈弧形下坠的,这样点燃的车辆必然有限,能否有足够的火源引燃浮桥,还真没把握。狄烈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缩短与浮桥的距离,同时射击夹角尽可能小,最好平行。

五百米!

这是狄烈定下的最佳距离,运气好的话,可以一枪从桥头贯穿到桥尾,打出一条火龙来。

在岳云、梁阿水、郭大石的协助下,狄烈全身缠绕芦苇草枝,连大狙都缠上糊满河泥的布条,配上一身迷彩服,脸上涂抹迷彩油。往地上一趴,不凑近到三五步之内,真会当成是一个长满杂草的小土包。

狄烈选中的地方,距离南岸桥头约五百五十米,是一块积水的洼地,与浮桥的射击夹角小于二十度。其实若能再向前推进一百米,射击角度与效果最理想。可惜,金军骑步警戒线,正好放在这个距离——换而言之,狄烈要在金兵警戒哨的眼皮子低下,打出这决定性的一枪。

岳云、梁阿水、郭大石都想担任军主的观察员,但狄烈一概拒绝。原因很简单,当进入两里范围时,有一片没有遮挡的开阔地,只有一丛丛裸露草根的低矮杂草。狄烈必须匍匐前进约四百米,才能抵达预定区域。匍匐前进是一种看似简单,实则难以精熟的军事技能,随行的三人,没有一个具备这样的技能。他们要是跟去,反而容易暴露坏事。

当三人紧张地用两倍望眼镜看着军主进入那片无遮无挡的开阔地时,心腔突突狂跳——三百步外,就是金军的警戒巡哨队啊!

岳云瞪得眼睛发酸,额头一滴汗珠滚入眼角,辣得他频频眨眼,用手背使劲揉搓了一会。等他再凑眼望过去时,竟找不到军主的身影了。

“军主在哪呢?”岳云小声问身旁的郭大石,“俺就眨了一下眼,就找不到了。”

郭大石没吭声,只是将眼睛从目镜前挪开,示意岳云看过来。

岳云凑眼看去——果然见到了,还真是……如果不是心里早有准备,加上之前看得眼熟的话,根本不敢想像,那一点点向前挪动、几乎微不可察的凸起,竟然是一个活物。

说来也怪,岳云看罢,竟莫名地松了口气。军主的伪装潜伏着实太强悍了,三百步外的金军,决不可能发现,军主安全无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