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娄室面无表情,语气平淡道:“赌咒发誓并不表示就一定能打胜仗,但有决心有战术就可以——本帅且问你,再度进攻,若敌再投炸弹当如何?”
阿土罕是猛士不错,但决不代表他没头脑——一个只知猛打猛冲,不动脑筋的人,是不可能当得了将军的。或者说,就算蒙混一时当上将军,只怕死得比小兵更快。
阿土罕立即飞快回答:“敌军投掷只及百步,进入百步距离后,全速猛冲,力求最短时间内冲到敌车城;将厚长的锋矢阵形变为薄扁的横状一字长蛇阵,使敌之炸弹或落阵前,或落阵后,大部落空;各部编伍‘同命队’,有胆敢回首他顾者,后队之卒可斩之夺其财;最后,在本阵阵前放一支督战队,逃一人斩一人,全队逃斩全队!”
完颜娄室冷硬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嘉许的笑意:“阿土罕,不错,就应该这样!打败仗不可耻,可耻的是不吸取教训,制定对策,一败再败……好好打,这一仗,你若赢了,将来必成为我西路军新一代战将。”
“谢都帅!”阿土罕激动顿首,随手抓起一把土,狠狠揉在脸颊伤口处,眉头跳了跳,一振盔甲,大步而去。
一般情况下,阿土罕应当将方才那一拨残兵败将集结起来,再冲一次。但阿土罕到丙队那里转了一圈,就知道不可行。这些侥幸逃得一命的军兵,已经被铺天盖地的轰炸吓破了胆,许多人面呈土色,手脚微微颤抖。带着这样一支军队冲锋,那不是杀敌,是自杀。
只有一次冲锋的机会,只有一次雪耻的机会。
阿土罕可不想拿自己的性命与前程冒险,所以,他重新整合了一支步军,以精锐为主:女真人五百,契丹人三百,汉签军二百,合计一千。重铠旁牌,弃弓矢长兵,人手短斧弯刀、骨朵铁锏,全是利于攀附作战的短兵。与第一次冲锋时士卒的兵器配备相比较,更有针对性,也更为充分。
这支新组合的千人队,都是胆大凶狠,对功勋财帛极为热切之徒,其中正兵的数量,就超过七百,只有不到三百是阿里喜。这支千人队的战斗力,当真不可小觑。
在令人气血下沉的低沉号角声中,脸上血迹宛然的阿土罕站在队伍前方。这回他换了一把柄长三尺的骨朵,蒜头(锤子)足有婴儿脑袋大小,份量怕不有二十斤。这种单双手都可以使用的重型兵器,可以轻易将一匹马爆头,也可以将重铠下的肉体,砸成肉糜。
一千人,排成三排,再加上后面扛飞梯的百余役夫,列成一个横向三百人的长蛇阵。各排之间,间隔十步,迈着震憾大地的步伐,压向车城。
在狄烈的瞄准镜头里,那宛若近在眼前的一长溜黑亮的皮盔,在阳光下点点泛光的铁叶,镞亮的兵刃精芒,都带着一股千军悍敌的强大压迫感。果然不愧为金西路军的精锐啊!那股凶戾的杀气,几乎凝聚成形,凌肌砭肤,激得人汗毛炸竖。
狄烈不敢确定,如果没有这铜墙铁壁般的车城环护,四旅与七旅,这些只训练了三个月,首次上战场的新兵蛋子,会不会乱了阵脚。还好,这种假设,在拥有战车防御与车城战术的混成旅,不会成为现实。
金军已逼近车城二百步,位于子城中军,望楼侧方的炮击区,向中军望楼打出旗语,请示是否做炮击准备。
狄烈放下瞄准镜,轻轻摇头,对传令兵道:“停止投掷。”
狄烈对金军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就找到了应对飞弹器的方法,还是颇为激赏的。的确,排成这种横向长列阵,若投掷霹雳弹的话,要么投过头,要么投不到。即使计算精确,正好让霹雳弹落在三排敌军正中,其杀伤力,也远不如之前那样,雨点般落到密集的敌阵中可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