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页

眼下这一批人,虽然成份复杂,战力也不怎样,甚至还有民兵。但三年的士官经验,却让狄烈有充分的信心,可以将最柔弱的绵羊,训练成最凶狠的恶狼。再辅以超越这个时代的火器,或许,不用太多的军队,就能横扫这个中世纪的天下。

狄烈心潮起伏,激奋不已。任何一个军人,都怀揣着有朝一日,能指挥一支军队、甚至是千军万马的梦想。狄烈同样有这样一个梦想。只是,在和平年代,要实现这个梦想,除了不断努力向上之外,最重要的,还要靠岁月的沉淀,资历的积累。不管你多有能力,四十岁以前,不要想戴上亮闪闪的将星;五十岁以前,不要想指挥一个军;六十岁以前,不要想当大军区首长……

而这个梦想,仅仅在十天后,狄烈就实现了。而且,在未来的更多的“十天”里,他将能指挥更多的军队。因为在这一批宋俘中,工匠、医侍,僧道只占较少一部分,大多数是青壮杂役。这些人的身体素质是没得说的,只要把胆量练出来,就是很好的兵源……

狄烈虽然思潮奋涌,想了很多,但在现实中只是短短十几秒而已。他按捺住高昂的情绪,沉声道:“我狄烈不会说太多的漂亮话,只有一句。既然大夥伙有心相投,那么就让我们在这乱世之中,携手并进,共患难,求富贵吧!”

所有的签军及义民,甚至一部分宋俘都齐声大叫:“共患难、求富贵,共患难、求富贵……”

又悄然溜回来的濮王等赵氏龙子龙孙听了,忍不住直撇嘴:还说不会说漂亮话?这口号朴实简洁,却直指人心,极富于煽动性。这人真是一个王子?不是哪个造反派投胎?

虽然心里很不是滋味,但他们都已是亡国之人,国都没有了,又如何能指责别人另起炉灶,聚众起事呢?

看着那么多的人跪着,这时的狄烈还多少有些不适应,连连抬头示意:“大家都起来吧。”

方洪与众签军抱拳施行毕,恭恭敬敬起立:“多谢头领……”

这时阿术在一旁大声纠正:“主人乃来自台湾的大汉王子,须称殿下。我们跟随主人,绝不是落草为寇,而是重建大汉羽林,重振大汉雄风!”

此言一出,方洪等人是又惊又喜,他们之所以愿意投诚,除了佩服狄烈泼天的胆子,敢以区区数人,挑战数千金兵,而且最后居然还胜利了。更重要的是,之前金兵与契丹兵攻营寨之时,他们就已悄然潜入树林中,窥视着这场实力悬殊之战。一致认为狄烈一方败局已定,所以不敢出手,怕惹火烧身,将自己也赔了进去。

不料一声巨响,异变陡生,峰回路转,战局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折。在他们眼里,已经胜券在握的金兵,在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中,灰飞烟灭。

爆炸是怎么发生的?签军士兵的几百双眼睛居然没有发现半点征兆,也没有人为迹象,似乎只能归功于老天爷发飚。但随后狄烈又扔出了一堆炸弹,威力与声响虽然不如之前的炸药包,但那声光效果如出一辙。方洪等人才将其与那声雷霆之威联系起来,确认就是狄烈干的。也终于明悟,为什么人家敢以区区几个人夜闯连营,大闹天宫,原来手时掌握着这样的大杀器!

有了这个认识,方洪等签军自然敬畏不已,加上又有崇敬之心,率众投靠自然就是最好的选择。

没有人愿意甘心为匪,方洪及一众签军当然也是一样,不是被逼无奈,他们真不想落草为寇。现在听阿术这么一说,当真是意外惊喜。不管这事的真假,只要有这么一个名份,他们就不是盗匪,而是前朝遗兵。

方洪及签军们兴奋之下,不断高呼“殿下”、“千岁”,惹得义民与宋俘们也跟着大喊不休,声遏行云。